東南網8月1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實習生 劉雪清/文 陶小莫/漫畫)編造假租約,老賴被拘留;老板欠薪逃匿,被判十個月刑期…… 昨日,廈門中院舉行發布會,發布了十多起嚴懲老賴的典型案例。導報記者從會上獲悉,今年1月至7月,廈門市兩級法院受理執行案件20871件,累計執結到位金額29.54億元。另外,全市法院還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執行案件攻堅行動,共將11511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典型案例1 編造假租約老賴被拘留 花幾百萬上千萬元的錢拍得房產,卻因一紙虛假租約,害得購房人10多年不能使用房子。昨日,廈門中院發布的老賴典型案例中有這樣一起“虛假租約案”,老賴林某近日為此被拘留15天。 林某名下有多套房產和多個店面,此前他因一起經濟糾紛,被廈門法院判決敗訴,要承擔400萬元本息的連帶清償責任。 判決生效后,林某雖然有房有錢,但卻一直拒不還款,拒不承擔連帶責任。為此,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申請后,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林某名下位于漳州市的兩套房產和幾個店面。 正當法院要處置林某的房產時,林某突然向法院提出,他的店面已經出租。林某還讓所謂的“承租人”黃某和沈某分別向法院提供了兩份租期二十年的租約。 不過,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所對這兩份租賃合同的簽署時間進行鑒定后,發現這兩份租約都是倒簽的虛假合同。 于是,法院近日作出拘留決定書,認為被執行人林某與案外人黃某、沈某互相串通,通過倒簽合同的方式,編造虛假租賃合同,阻撓法院對查封房產的強制執行,情節惡劣,決定依法拘留林某15日。 法官點評:編虛假租約,依法應嚴懲 近年來,法院查封老賴不動產的過程中,涌現大量“虛假租約”現象。據法官介紹,很多債務人明知自己的房產會被查封拍賣,就勾結案外第三人,惡意編造“長期租約”,強占房子不搬走,其中有的租約長近20年,嚴重阻礙法院執行工作。 在這起“虛假租約案”中,法院通過對被執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使執行案件順利執結,對打擊“虛假租約”問題有示范效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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