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2 嚴格貸款審查審批 除了完善限購政策外,新政還要求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通過不動產交易信息共享,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為基數發放貸款,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范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通過去杠桿,遏制炒房。 亮點3 規范公證委托交易行為 新規還規范了公證委托交易行為,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托權限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涉及轉委托的,只能轉委托一次。這一規定已于3月21日起開始執行。 持未取得房產證即辦理委托,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托的公證委托書,申辦房產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受理。公證委托書時間界定為2017年3月25日(含)之后。 亮點4 違法人員或入“黑名單” 新規進一步重申推行房源信息編碼。業主、房地產經紀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須標明房源信息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時,須具備房源信息編碼。此舉有利于杜絕虛假房源、虛標價格。 另外,還將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制造或散布虛假消息、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公開曝光,并將相關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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