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店長不想向客戶致歉 昨日下午,導報記者來到城歐中介門店了解情況。店長陳某稱“房東不尊重人的態度激怒了我”,才導致了當晚言語上的沖動。 店長陳某講述,當時一看到客戶,他就招呼他們坐下協商?!拔艺f這樣吧,就800塊。沒想到那個女孩子一進門就說只能給600,說多一分不給你。口氣很不好?!彼犃擞悬c生氣。“然后,另一個男生說,我們只愿意出600了,給你兩個選擇,做還是不做?!?/p> 聽到這話,陳某瞬間被“點燃”,“你的錢可能很寶貴,但也要尊重我們,如果他們態度好一點,也是可以談的。那些話太傷人,我也要為業務員爭取一點利益?!彼J為,和氣生財,對方不懂得尊重人,他作為領導“夠生氣的”,“我就跟他講,讓他們滾”。 店里另一名女負責人表示:“客戶本來應該尊重,我們還得靠他們吃飯。但他們態度也不好,都是年輕人,男性有口頭禪也正常,被激怒時都有尊嚴。”但她認為,這件事彼此都有過錯,當時確實應該克制一下。“不知道一件小事情會鬧到這樣,他也是被氣得不行?!?/p> 店長陳某表示,不打算就此事向客戶致歉。 律師說法 公然辱罵涉嫌違法可以給予治安處罰 對此,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無論中外,公然辱罵他人都是違法行為;在部分地區,罵人甚至入刑。 辱罵是指用粗野或帶惡意的話謾罵侮辱他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因此,當眾辱罵是違法行為,可給予治安處罰。如存在因公然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蛘咦詺⑸硗觯欢啻挝耆杷耍蛊淙烁?、名譽受到極大損害;對執行公務的人員、婦女甚至外賓進行侮辱,造成惡劣的影響等等嚴重情節的,受害人可以以侮辱罪向司法機關提告。我國刑法規定,犯侮辱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陳律師提醒,不論出于何種原因,隨意罵人也涉嫌違法,社會良好風尚的養成,依靠公眾法律意識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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