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 怎樣才擁有購房資格? 社保沒有連續繳交能不能購房?怎樣才算擁有購房資格?昨日的市長專線還就調控措施實施期間,市民最困惑的多個購房問題進行了解答。 1.本人已成年,目前單身,與父母共有一套住房,是否屬限購對象,能否再買房呢? 答: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居民,已擁有住房產權份額累計未超過50%的,可購買1套住房。 2.本人名下唯一的房子贈予父母或別人,是不是就算名下無房,可以購房了? 答:通過贈與轉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贈與轉讓后,即使無房,也要等3年后才能購房。 3.本人去年有一套住房贈與兒女,現是否可以買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 答:我市18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限購。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再次購買180平方米以上住房,可不受贈與年限限制。 4.本人與父母共有住房,將自己份額贈予給父母,目前名下沒有住房,是否需要等贈與三年后才可以購房? 答:這種情況需要看各自持有份額多少來決定,如原有份額不超過50%的,購房可不受贈與年限的限制。 5.我有購房資格,但我老婆沒有購房資格,這種情況可以購房嗎?購房人可以僅體現她的名字嗎? 答:夫妻有一方符合購房條件即可購買住房,可共同作為購房人,也可自行決定任意一方作為購房人。 6.本人今年38歲,是本科畢業生,在廈門工作已有近10年了,不是廈門戶口且繳交社保還未滿連續3年,想在廈門安家,能否購房? 答:如果在廈門有落實工作接收單位,且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本科畢業生,可以通過辦理人事關系調動,將人事關系及戶口遷入廈門。具體可到市人社局網站查閱人事調動相關業務指南。取得廈門戶籍后,您就可以購房了。 7.本人戶口在外地,但長期在廈門工作,有繳交醫社保已累計4年滿3年。但中途因為工作變動造成社保有5個月未能及時繳交。請問是否可以購房? 答: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需要提供購房之日前4年內滿3年繳納社保或個稅的證明。但購房人因換工作單位,或因單位疏忽漏繳等原因,造成個別月份未能及時繳納社保的,可以持相關材料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收件窗口咨詢,如核實確屬長期在廈門工作生活的,可以購房,但限購1套。 8.單位幫我繳納社保,而且已經交超過3年了。但單位財務都是每隔二個月再統一去辦理,造成我社保繳交記錄一個月正常,一個月是次月補繳。這種情形是否可以購房。 答:這種情況可視同正常繳納,可以購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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