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9月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周思明 實習生 洪莉圓)轟鳴聲中,幾米寬的鏈板將廢棄的床墊、沙發運上兩層樓高的處理機器;監控屏幕顯示,床墊落入機器破碎口后,迅速被旋轉的巨型刀頭吞噬,不到一分鐘就被碾成碎料,落在傳送帶上;碎料中的鋼鐵材料,被機器上部的磁檢帶吸起,拋在一旁的大箱中,其他的則被繼續送到末端出口,落入垃圾車廂……這是前不久,記者在廈門市海滄區海新路海滄大件物資處置中心看到的場景。該中心于今年2月試運行,這樣的處理廠廈門市島內還有兩家,足以消化全市產生的大件垃圾。 9月1日,《廈門市大件垃圾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海滄城建集團環衛部工作人員紀煒坤表示,處置中心的建設運行和《辦法》的出臺,都是廈門推廣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配套和補充,“大件垃圾是目前垃圾分類體系的空白,要推進垃圾分類,就必須要有妥善的方式對大件垃圾進行處置”。 背景:集中堆放 難以歸類 大件垃圾,是指重量超過5千克或體積超過0.2立方米或長度超1米、整體性強需要拆解后方可再利用處理的垃圾,絕大多數是具有坐臥以及貯存、間隔等功能的廢舊生活和辦公器具,如床架、床墊、沙發、桌椅、衣(書)柜等。 在許多城市,因為沒有明確處置責任,只有堆在路邊,嚴重影響市容和交通秩序的大件垃圾,環衛部門才會清理,但最后也只是拖到土頭場集中堆放;其他則大多由民間垃圾回收業者自發收集拆解。 雖然轉運困難,但由于總量較少,往日大件垃圾并未對城市環境造成突出問題。但是隨著垃圾分類的推行,這種做法難以為繼。 今年4月,廣州諸多垃圾中轉站出現大件垃圾“爆倉”現象。 紀煒坤認為,垃圾分類的直觀體現,是市民的分類投放;但最終的目的是垃圾的分類收運、處理和再利用。因此,推行垃圾分類必然要求收運和處理體系上的分類。然而,由于現行垃圾分類體系無法覆蓋到大件垃圾,無論是在收運、堆放還是處理環節,都難有大件垃圾的“容身之地”。廣州的大件垃圾,正是因為被垃圾分類系統隔絕在外,才不得不堆放在中轉站。 “垃圾分類是一項系統工程。”紀煒坤說,垃圾分類落地實施后,像大件垃圾這樣超出日常垃圾分類范圍的垃圾,政府部門必須建立專有儲運和處理管道,才能讓整個垃圾處理體系流暢運轉。否則,極有可能顧此失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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