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法院發放欠薪(資料圖) 東南網9月25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集法宣 文/圖)一家公司有能力支付,卻以各種理由拖欠工人工資;另一家公司人去樓空,老板也跑到外省躲避執行。近日,針對這兩起欠薪案件,集美法院綜合運用查封、凍結及追加等舉措,成功幫助兩家公司26名工人追回全部欠薪共計26萬余元。 案例1 公司有錢不給,法院強制執行 廈門某運輸公司自去年5月起開始拖欠馬某等12名工人工資。截至今年6月,共計拖欠21萬余元。 多次催討無果后,馬某等工人向仲裁部門提起仲裁申請。今年6月,經仲裁調解,運輸公司答應支付上述工人工資。但之后運輸公司仍以資金周轉不靈等理由拖延付款,馬某等12名工人遂向集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集美法院立案受理后,承辦法官了解到,目前該公司仍在經營,名下車輛較多,但除車輛外并無其他資產,此次拖欠工人的工資時間較長,已影響到工人家庭的正常生活。 承辦法官立即通過查控系統查詢公司財產情況,凍結該公司賬戶,同時依法扣押該公司四部大貨車,責令該公司十日內支付拖欠的全部工資,否則將啟動對車輛的拍賣程序。 迫于執行壓力,該公司按期將款項交付到法院。近日,集美法院組織執行款發放會,將被拖欠的21萬余元工資全部發放到工人手中。 案例2 老板“下落不明”,仍要支付欠薪 廈門某工貿公司拖欠陳某等14名工人工資,共計4萬余元。按照調解協議,應分三期付清全部工資,但調解生效后,該公司并未按期支付工人工資。 今年5月,陳某等人向集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承辦法官了解到,公司已停止生產經營,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下落不明”,只知道他目前在廣東,而程某的妻子孫女士目前仍在集美工作生活。 承辦法官調查查明,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及其妻子孫女士均為公司股東,公司注冊資金均采用認繳制,股東尚未實際繳納公司注冊資金,且公司查無財產可供執行。今年8月,集美法院依法作出執行裁定書,追加程某及孫女士為被執行人,要求其在未出資金額范圍內對公司不能清償的債務承擔責任。執行干警將追加裁定送達到程某妻子孫女士手中,并責令其立即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 接到追加裁定后,孫女士告知其丈夫程某追加事宜,程某從廣東趕回廈門,主動與承辦法官聯系,表示其目前經濟困難,但愿意變賣其名下小汽車一部,并向親戚借錢償還工人欠薪。 第二天,程某再次來到法院,繳納全部執行款。目前,陳某等14名工人均已拿到欠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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