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讓人們認識到家暴的危害,做到懂法守法。
關注“國際反家暴日”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吳笛漫畫/劉哲姝)本周,某男明星家暴女友的消息占據微博熱搜,“家暴”這一話題再次引發關注。
11月25日是聯合國確立的“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也稱“國際反家暴日”。家事法官以及心理咨詢師均表示,反家暴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不論什么原因都不是實施暴力的理由。
現狀
90后對家暴容忍度低中年夫婦則顧慮較多
思明區反家暴服務中心是廈門首家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成立的反家暴組織。據統計,今年以來,該中心接到電話咨詢200多個,最終求助者走進中心、工作人員負責跟進服務的家暴案例有50多例。
中心負責人戴仕梅告訴記者,近兩年通過該中心尋求幫助的市民明顯增加,這跟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市民維權意識增強有直接關系。
在該中心接訪的家暴案例中,最年長的家暴者有70多歲,最年輕的20多歲。戴仕梅說,90后受暴者對家暴的容忍程度最低。曾經有一對90后夫妻,雖然已經在一起生活了兩三年,但是領證才半個月就發生了家暴。兩個人在爭吵時,男子推搡了女子。雖然沒有對女子身體造成損害,但是女子無法忍受丈夫的這種行為。后來,女子在父親的陪同下找公婆討公道,沒想到婆婆竟說“哪對夫妻不是吵吵鬧鬧過來的,我年輕時也被你公公打過”。這一番話讓女子徹底心涼。10天后,這對夫妻協議離婚。
戴仕梅說,年輕夫妻特別是沒有孩子的夫妻,他們彼此經濟獨立,背后又有父母做情感和經濟后盾,因此處理家暴問題更干凈利落。相比之下,中年夫婦的離婚成本較高,面對家暴更容易表現出優柔寡斷的態度。在經濟上依靠丈夫而且有孩子需要照顧的女性,她們在遭遇家暴時內心充滿矛盾。一方面她們很想掙脫開啟新的生活,但另一方面對獨自一人面對未來心存恐懼。
做法
建立家庭糾紛排查機制努力做到早發現早防范
今年,廈門建立了反家庭暴力聯動機制。市婦兒工委辦、市婦聯牽頭綜治、公安、檢察、法院、司法、民政、教育、衛生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反家庭暴力工作制度建設的通知》,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宣傳教育工作制度》等八項工作制度。這些制度的建立,對于營造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良好社會氛圍,依法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維護家庭和社會穩定起到積極推進作用。
記者從市婦聯了解到,今年廈門還建立了婚姻家庭糾紛排查機制。依托市綜治共享平臺,對有可能引發惡性事件的家庭矛盾糾紛及時錄入上報,做好預警預判,努力做到早發現、早防范。積極推進婚姻家庭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充分發揮社區綜治網格員、婦女調解員、婦聯執委和婦女代表的作用,深入社區、家庭、群眾,及時排查發現婚姻家庭糾紛激化的苗頭和線索,及時化解穩控。
如果發生家暴怎么辦?戴仕梅認為,要勇于對家暴說“不”,對家暴“零容忍”。一方面,受害者要摒棄家丑不可外揚的陳舊觀念,及時求助有關部門,提高維權意識。另一方面,大家往往忽視了施暴者的精神、心理和人格障礙等問題,應對施暴者客觀、理性、科學地看待,有些施暴者需要到專業的精神機構咨詢,及時地進行心理矯正和行為矯正。
案例
受家暴了還生女結婚 結果被打得離家出走
一對年過40的夫妻,男方起訴要求離婚,指責妻子的種種不是,而妻子則反駁稱丈夫家暴,還提交了證據。思明區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向記者講述了近期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
黃先生和江女士是在2014年登記結婚的。在結婚前,他們就已經有了一個女兒。據黃先生所言,婚后他發現妻子很愛買六合彩,甚至舉債購買,才導致了雙方爭吵不斷,后來他又發現妻子與其他男子關系曖昧,還到酒店登記入住。
在法庭上,江女士表示同意離婚,但是她說丈夫撒謊,是丈夫長期的家庭暴力,讓她無法忍受。按照江女士所說,雙方2009年同居,共同生活期間,黃先生曾動手打她。后來有了女兒,江女士便選擇忍讓,有時候被打了就離家出走,向鄰居、老鄉或朋友求助,并非出軌。
為了證明家庭暴力的存在,江女士提交了醫院的門診病歷、證人證言等作為證據。鄰居證言顯示,江女士曾經在凌晨穿著被扯破的衣褲,打著赤腳跑出來喊救命。而病歷顯示,江女士頭部被重物砸傷,出現惡心、頭暈的癥狀。
雖然黃先生一再抗辯不存在家暴,但是家事法庭認為,根據江女士提交的病歷,還有3位證人的證言,綜合起來能夠形成證據鏈,證明黃先生存在家暴行為。法庭沒有采信黃先生的抗辯,而是判決準予離婚,并支持江女士提出的賠償1萬元精神損害的要求。
主審法官表示,在這個案件中,江女士是外地人,經濟上比較弱勢,所以并不是她主動提出離婚。黃先生指責妻子賭博、出軌并無充分證據,但即使存在,并不影響認定其實施家庭暴力以及對江女士造成的傷害。
法官說法
要有保留證據意識 搜集多種證據佐證
家事法官告訴記者,家庭暴力常常發生在相對私密的空間,舉證有難度,但如果受害的一方有保留證據的意識,及時保存有效證據,其實不難。
家事法官表示,搜集的證據可以包括遭受侵害時的報警記錄、就醫時的診斷病歷、來自親鄰等人的證言、體現家暴的聊天記錄、保證書或協議書、視頻音頻等,可以通過多項證據的佐證,完成家暴事實的舉證。
具體到賠償的金額,就要進一步舉證受損程度,這個難度相對比較大。有的屢次受到毆打,但是損傷程度還達不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標準,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不會進行傷情鑒定,事后也很難再鑒定;有的是言語的謾罵、恐嚇,這種損傷程度就更不容易衡量,所以目前審判實踐中,判決支持的精神損害賠償總體來說金額不高。
家事法官提醒,受害者在受傷后就醫要及時,如果時隔多日,往往就比較難說明傷情與家暴的因果聯系。醫院的診斷是反映損傷比較重要的參考,所以要保存好相關的材料。
法官還建議,可以引入第三方的中立機構對家庭暴力的損傷程度進行更專業的認定,有利于家暴受害者維權,讓反家暴的制度更加完善。
什么是家庭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確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也就是說,家庭暴力不僅局限于夫妻之間,而言語謾罵和冷暴力也屬于家庭暴力。
思明區反家暴服務中心咨詢電話2512388,歡迎求助者撥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