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湖法宣)大女兒拒不贍養,八旬老母親一怒之下將女兒告上法庭。近日,湖里區法院受理了這樣一起因贍養問題引發的官司。 因贍養費一家人曾鬧到報警 原告陳阿婆已經年過八旬,她和丈夫共有兩個女兒。其中,大女兒阿萍(化名)在廈門生活。這些年,陳阿婆一直跟隨小女兒在南平市生活,由小女兒照顧她。 據陳阿婆說,她的老伴去年2月來廈門看病,被確診為癌癥晚期。在老伴重病期間,兩個老人還因為贍養問題與大女兒、大女婿發生爭執。甚至,一家人還為此鬧到報警。 最終,陳阿婆的老伴于去年12月去世。老伴去世后,陳阿婆還是跟隨小女兒生活。 長女又不給錢阿婆無奈求助法院 實際上,陳阿婆患有糖尿病、腎病等多種疾病,醫療費負擔很重,希望大女兒能夠分擔一半的醫療費。 然而,大女兒卻拒付贍養費和醫療費。無奈之下,陳阿婆只好將大女兒告上法庭。 起訴時,陳阿婆提交了兩份協議書作為證據。第一份協議是老人和兩個女兒在2014年簽訂的,約定兩個女兒每月每人支付1000元作為醫療費。另外一份協議是在2017年簽的,本來說好兩個女兒輪流照顧父親3個月,后來約定阿萍每月支付2000元給父母,小女兒來照顧。 面對母親的起訴,阿萍稱,母親把名下的銀行卡都交給了妹妹,她覺得不公平,才停止支付贍養費。 法官說理釋法長女最終同意出錢 法院受理此案后,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時,陳阿婆提出,要求大女兒補齊拖欠的贍養費,而且今后要每個月按時支付;此外,兩個女兒還要各承擔其醫藥費的50%。 隨后,法官向阿萍進行了說理釋法,子女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與老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財產沒有關系。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大女兒同意一次性支付所欠的贍養費13700元,而且,今后每個月向母親支付1000元贍養費。另外,陳阿婆醫療費用的自費部分,大女兒須承擔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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