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翔安發布“食品行業禁入”案例 三人被列入“黑名單” 東南網5月16日訊 (福建日報記者 陳挺 通訊員 林瑞聲 余慶東) 記者15日從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管部門獲悉,翔安區三名食品行業的經營者日前被勒令注銷相關資質,并被列入食品行業禁止從業人員名單。 翔安區檢察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中發現,轄區有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刑的經營者,仍在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隨即以書面函告形式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移送相關線索,建議依法核實處理,并在全區范圍內對此類違法“從業禁止”的情形開展全面排查。 經查,在翔安區從事食品經營的蔡某塔,曾因在濕面中非法添加硼砂銷售,被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 但直至今年3月,蔡某塔經營的面制品銷售攤的營業執照信息登記狀態仍為“存續(在營、開業、在冊)”,違反食品安全法中關于“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從業禁止規定。 排查中,執法人員還發現兩名被判刑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洪某團、蔡某古仍在從事食品行業。其中,洪某團曾因在濕面中非法添加硼砂銷售,被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蔡某古曾因在肉攤中專門銷售“爛豬”“殘豬”“尾豬”等生長發育有問題的生豬,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3萬元。 最終,翔安區市場監管部門做出嚴禁這三人再從事食品行業的決定。執法人員將督促三人注銷食品經營相關資質,并將其列入食品行業禁止從業人員名單,限制再次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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