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稱!廈門決心整治“螃蟹綁大繩”
市市場監管局將在批發、零售及餐飲等環節全面開展水產品稱重亂象專項整治
廈門晚報訊(文/記者 高金環 圖/陳立新)螃蟹用吸水橡膠或摻海砂、金屬粉的草繩“五花大綁”,達到增重的目的,類似的水產品售賣“潛規則”一直廣受詬病。令人期待的消息傳來,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即將重拳出擊整治這一亂象。上午,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整治全市水產品稱重行為專項工作動員部署會,將于近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制訂《方案》 全市范圍開展整治
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了《關于整治全市銷售水產品稱重行為的意見》。該意見強調,根據相關法律,螃蟹過度捆綁、使用再生材質塑料袋占重和短斤少兩等水產品稱重中存在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罰。
市市場監管局已制訂《關于開展整治全市銷售水產品稱重行為專項工作方案》。根據該方案,市場監管部門將對全市農貿市場、農產品(水產品)批發市場、商場超市、餐飲等相關單位存在的螃蟹過度捆綁、水產品塑料袋占重(含提供不合格塑料購物袋)、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等不規范行為,開展集中規范整治。
提倡“裸稱” 推廣使用“誠信筐”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介紹,將倡導商家使用塑料束縛帶、棉繩或者輕薄包裝線,捆扎繩的重量控制在水產品自重5%的合理范圍內,嚴禁在捆扎繩中夾帶泥、砂、金屬粉末等。推廣使用“誠信筐”,所有水產品提倡“裸稱”,放在“誠信筐”里稱重銷售。首批示范“誠信筐”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設置配發。
各市場須在水產品銷售區域合適位置配置公平秤,放置處必須有明顯標志,保證交易時間內可正常使用,并有專(兼)職人員保管、維護。經營者須使用經過檢定合格的電子秤,不得有破壞電子秤準確度等違法行為。
水產品經營者應做到明碼標價,杜絕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經營者銷售水產品時,應使用安全合格的塑料購物袋,杜絕使用再生材質等不合格塑料購物袋。
“頂格”查處 發現一個立案一個
上午,夏商水產品交易中心及全市農貿市場、生鮮超市的代表,以及水產品經營者、餐飲單位的代表等參加了動員部署會。會上,經營者代表劉海峰宣讀了自律承諾書;市場、商超及餐飲經營者代表簽署了自律承諾書;市場監管部門還向經營者代表發放了“誠信筐”及砝碼。
“依法依規嚴厲打擊不法稱重行為,對拒不改正的,發現一個立案一個,“頂格”查處,杜絕水產品稱重亂象。”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張治祥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將在批發、零售及餐飲等環節全面開展整治工作,把規范水產品稱重行為列入日常監管的內容,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提醒
這四種行為都違法
螃蟹過度捆綁:使用吸水橡膠,摻海砂、金屬粉的繩子等特定捆綁物捆綁螃蟹,捆綁物自重超出合理范圍。
為“過度捆綁”提供便利:經營者生產、提供吸水橡膠或摻海砂、金屬粉的繩子等特定捆綁物的行為。
使用再生材質塑料袋占重:經營者使用自重較重的再生材質塑料購物袋等裝盛水產品,影響銷售價格的行為。
短斤少兩:通過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達到短斤少兩目的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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