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建議“僵尸車”逾期未清理 強制報廢
建議 引導推行有獎報廢制度 民盟界別建議,應針對治理“僵尸車”或類似的新型城市垃圾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權責,并制定健全的處罰體系。可依托市民舉報或新聞媒體曝光“僵尸車”,相關職能部門一旦接到舉報線索,必須立案并進行定期清理。同時,應簡化二手車過戶及車輛報廢手續,對已達到機動車報廢年限、積極申請報廢處理的車主,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對已經存在的“僵尸車”,應加大對車主違法停車行為的處罰力度,深入落實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一旦發現“僵尸車”長期違停占用公共資源,先由公安交警部門介入調查,通過聯系車主,責令車主限期清理;若無法聯系到車主或出現車主拒不處理的,再由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一定期限的公告,逾期未來清理的,施行強制報廢;若經公安交警部門核實該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且無人認領的,公安交警部門可直接按報廢進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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