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廈門晚報訊 愛美是人的天性,舍得為美麗投入的女人越來越多,動輒數千上萬元的美容項目,在美容院已成為常規項目。一句“女人要愛自己”,讓多少女性熱血沸騰,一擲千金。但冷靜想想,“愛自己”真的需要投入這么多來證明嗎?如此高昂的付出能換來多少貨真價實的回報? 如果說天價、暴利還不算美容行業最可怕的真相,那么更讓消費者追悔莫及的,還有不當美容造成的傷害,以及店家跑路后的巨額財產損失。 如果您或您身邊的親朋好友曾遭遇過美容“坑爹”事,請撥打本報市民熱線,告訴我們。 55歲的陳女士做美容已經7年了。2006年底,她走進湖濱南路的欣婷美容店,從此一發不可收拾,用她自己的說法,把存款70多萬元都搭進去了,現在一無所有。她說,現在突然醒悟:自己被美容院騙了這么多年,得討回卡里沒做完的35萬元。 昨天,陳女士致電本報市民熱線,說美容店一直都是“軟硬兼施”,強迫她在店內消費,讓她失去了自主能力。她不想在美容店繼續做美容了,要求退還未做的美容項目折價35萬元。 對于陳女士的說法,欣婷美容店卻表示,美容師和陳女士相處很融洽,從未強迫她消費,都是陳女士自愿的,而且沒做完的項目折價也沒她說的那么多,余額不到26萬元。 A 投訴 “美容師給我按摩,迷迷糊糊就簽了字買了新項目” “如果再去美容院,那我只能賣房子了。”陳女士說,早年省吃儉用攢下來的錢都花在了美容院。記者在她家里看到了一堆美容卡,共有44張。 陳女士說,2006年年底經過湖濱南路閩南大廈公交站時,遇到欣婷美容店的店員發傳單,那家店就在公交站后面的二樓。“她們拉我去店里,說可以免費體驗。”陳女士說,做完體驗,美容店讓她辦一張價值近2000元的會員年卡,不辦就不讓走,陳女士只好照辦。因為她沒帶那么多錢,美容店還派了一名美容師跟她回家取錢。 她說,后來去美容店消費,都受到了很好的待遇。不過,每次做美容項目,總會有人向她推薦新的美容項目。她不想購買新項目,“美容師給我按摩,讓我的意識變得模糊,迷迷糊糊地就簽了字買了新項目。”她說,“不簽字也不行,她們會拖著我的衣服不讓我走。” 陳女士說,因為前期購買了許多美容卡,后來就沒再買新卡了,感覺美容師對她的態度有了很大的變化。“感覺我像個二等公民,她們偷工減料,拿過期的產品給我用。”陳女士說,本來一個項目要做6次,美容師只給她做3次,還把過期了快一年的面膜給她用。 記者注意到,這家美容店的項目價格不低:如50次眼部魚子11100元、鉆石嫩膚終身儀器72000元、膠原舒體系列一套16960元。陳女士說,從2006年底到2009年7月30日,她就在店里消費了22萬多元。 今日熱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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