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停車場把規定不當回事 記者陳小斌走訪 針對機動車停車場收費必須明碼標價這一規定,廈門市物價局要求,8月20日前,各收費停車場須進行自查,并按要求自行整改。昨日,自行整改期限已過,晨報記者走訪發現,仍有停車場未設收費公示牌,卻依然還在收費。 [地點:仙岳嘉園停車場] 未設公示牌卻在收費 昨日15時許,記者來到仙岳嘉園,在小區入口處看到一個紅底的停車標志,一名中年男子手拿筆和本子,在收停車費。記者圍繞仙岳嘉園逛了一圈,沒有看到停車收費公示牌。在那名男子引導下,記者停好車,隨即,男子找記者收取停車費。 “停車費怎么算?”記者問。那名男子表示,車子一停就要收停車費,停半天以內收5元,停一整天收10元。 隨后,記者表示要查看公示牌上的收費標準。那名男子說:“要公示牌干什么?從來就沒有公示牌,牌子長什么樣子我都不知道。” 記者表明身份,告訴該男子,廈門的停車場收費須以公示牌明碼標價,如果沒有明碼標價,一律不得收費。 該男子馬上改口說:“這邊停車半小時是免收停車費的,你的車子只停了一會兒,不需要交停車費。” [地點:金源大廈停車場] 公示牌設置得不醒目 隨后,記者來到豆仔尾路,路邊停了不少車輛,一名中年女子在收停車費。記者找了好一陣子,在該路段中部才發現有兩塊公示牌設在一棵樹下。 根據物價局的規定,公示牌必須懸掛在停車場入口處或繳費地點的醒目位置,但該停車場并沒有這樣做。 為什么不將公示牌設在停車場出入口的醒目位置?這名中年女子表示,公示牌一直都是這樣設置的,沒有接到通知要將公示牌設在醒目位置。“其實,如果把這兩個公示牌設置在兩個入口處,就會害慘我們收費員。一些車主來停車要看收費標準,如果公示牌像現在這樣放在中間路段旁邊,我們帶車主來看收費標準就比較方便;如果設在兩個出口處,每次我們都要走好長一段路。” [地點:鳳嶼路停車場] 公示牌上信息不完整 昨日16時許,晨報記者來到鳳嶼路停車場。只見通往湖濱南路的一側劃滿了停車位,停車位上幾乎都停滿了車。記者注意到,這條路上設有好幾個“停車收費”的提醒標志,但始終不見公示牌的蹤影。記者沿鳳嶼路來回走了一圈,才發現在離入口處30米左右的地方,分別設有兩個公示牌,其中一個公示牌被樹葉擋住。記者還發現,公示牌上沒有停車場備案編號。 根據市物價局要求,公示牌上要有收費單位、停車場備案編號、收費標準、免費時段、收費依據、車位數量等信息。對于公示牌上為何沒有停車場備案編號,收費員表示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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