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28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呂寒偉)25日傍晚,在乘坐BRT的過程中,一名7歲女童被壓傷,原因是前面的乘客乘坐扶梯時不慎摔倒,殃及后面乘客。 孩子的母親曾女士回憶,當天18時許,她帶著女兒,和朋友準備從嘉庚體育館搭乘BRT,前往華僑大學站。 進了BRT入口后,曾女士拉著孩子的手,踏上自動扶梯。“我們剛剛才踏上去,扶梯大概就是升到第二、第三個臺階的時候,前面的人突然‘啊’的一聲,倒了下來。”她說。 倒下來的女人體形偏胖,她的背后,剛好站著曾女士的女兒。這一倒,直接把小朋友壓倒在地,幸好,后面跟著上扶梯的乘客,用力頂住前面的人,其他人才沒有受傷。“當時我女兒就疼哭了,腹部被扶梯的地板壓出了三個小孔,還出血。”曾女士記得,她當時也慌了,一心只顧著護孩子,趕緊向BRT工作人員求助。工作人員拿出急救箱,給小朋友處理傷口,再送醫。 曾女士最擔心的是,孩子會不會留下什么內傷?由于目前孩子的外傷還沒有結痂,也不讓碰,所以只能留后觀察。 那么,誰該為此擔責呢?福建省嘉禾嘉律師事務所黃舟雄律師分析,這主要看三個方面——乘客為何摔倒,是設備原因,或地板太滑滑倒,還是自己不注意?BRT的設備、管理是否存在問題,有沒有盡到告知、提醒的義務及管理職責?孩子的家長有沒有起到監管責任,有沒有看好自己的孩子等? 昨天,被壓傷孩子的家長,在BRT場站查看了監控,證實在事發之前,母親是緊緊拉住女兒的手,沒有讓孩子到處亂跑,起到了監管責任。但是由于天色太暗,沒法看清摔倒前的細節和摔倒乘客的樣貌。“不管當時那名乘客是什么原因,我們做父母的,監管到位,進了BRT以后,已經相當于形成了消費合同。”曾女士認為,孩子的傷情及后續情況,應當找BRT場站公司。 為此,昨天下午,導報記者找到了BRT場站公司的一位負責人。該負責人讓導報記者轉達對受傷女童一家的道歉并坦承,每天30多萬的客流量,要找到摔倒乘客很難,大海撈針成本很高。但是,“不能讓乘客受傷又傷心”,孩子的傷是輕微傷,BRT場站愿意為方便乘客而承擔,BRT場站公司會和家屬配合,處理好善后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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