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3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思親 實習生 何裕恒/文 吳曉平/圖)將于下月正式實施的廈門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將針對物業收費糾紛,引入第三方中介機構,進行調解。 昨日,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林曉輝副主任介紹,物業服務收費新法還計劃將物業代繳水電、有線等費用納入其中,制定服務等級和服務價格。 代繳水電費將有服務標準 即將實施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新辦法,對服務收費項目作出新的規定。林曉輝介紹,新辦法中,物業服務收費包括物業公共服務費、機動車停放服務費、停車位物業服務費、日常專項維修資金和建筑廢土清運費、特約服務費、公共水電費等。 此前,僅有物業公共服務費和日常專項維修資金有制定服務等級標準和指導價,新的管理辦法實施后,其他收費項目也將制定。同時,對于收費標準,未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物業實行政府指導價,成立后實行市場調節價,別墅和低層住宅,不論是否成立業主大會,都實行市場調節價,對于收費標準,價格部門不再作事前審批,但需經多數業主同意,實施告知性備案。 此外,針對市民關心的水電費等,林曉輝介紹,管理辦法實施后,物業幫忙代繳水電、有線等費用,也將納入其中,并和其他服務收費項目一樣,制定相應的服務等級標準和指導價。目前,這項工作正在制定實施細節。 收費糾紛將有中介機構調解 針對市民普遍關心的物業收費糾紛問題,此前,收費糾紛均由政府直接進行協調,而新法實施后,將建立起第三方評估和協調制度,即對物業服務收費與物業質量不符引起的爭議,可以委托有關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也可以委托有關調解機構予以調解。 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對中介機構認定,以及如何評估、協調等,研究制定明細辦法,將于下月正式出臺。據悉,管理辦法還將建立物業服務收費投訴、舉報處理機制,要求職能部門盡快處理,同時,為解決欠費追繳難,辦法將導入誠信機制,建立“黑名單”,將欠費業主名單公布,并按照情況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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