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 通訊員 劉啟國 韓小敏)為健全我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機制,廈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教育部門起草制定了《廈門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于本月1日起正式實施。 昨日下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在廈門大學聯合舉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培訓觀摩會,就新規對400余名相關人員培訓。 另據了解,廈門學校食堂提供的餐飲服務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有參考依據了。記者昨日獲悉,我市監管部門已編寫發布了《廈門市學校食堂禁止使用的食品指導名錄》(以下簡稱《名錄》)。 學校食堂也不得使用硝酸鹽、亞硝酸鹽等食品添加劑。此外,《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也被禁入學校食堂。 學校食堂禁用食品有哪些? 1、生蔬菜沙拉、土筍凍、凍章魚和裱花蛋糕 2、高風險食物 河豚魚、鮐魚、青條魚、金槍魚、毛蚶、織紋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鯊魚肝、青魚膽、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發芽馬鈴薯、牲畜甲狀腺及其他不明動物的器官、組織和腺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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