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窗口被工作人員發現異樣。
違法人員駕駛的“專車”(左)。
廈門日報訊(文/圖 記者 王玉婷 吳俊鴻 通訊員 思公政)在街頭貼小廣告,招攬買賣駕駛證分數,一分可獲利150元,為了促成買賣順利進行,“分販子”甚至開“專車”將賣分人員送到交警大隊窗口。
昨日,記者從思明警方了解到,思明交警大隊聯合曾厝垵邊防派出所,抓獲一伙買賣駕駛證分的“分販子”以及多名參與賣分的違法人員。
法規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款規定: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提醒
思明警方提醒,在處罰“分販子”的同時,買分賣分的駕駛人、車主,同樣也是違法的,一經查出,也要受罰。因此,駕駛員應自覺遵守相關法規,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參與買分賣分。
胖司機交通違章
瘦小伙冒名消分
3月22日下午,思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的前面,來了一名年輕男子。他填寫完申請表后,遞上身份證和駕駛證:我要處理交通違章。
收取申請表后,窗口工作人員按照審核程序,調取監控探頭拍下的違章圖像,眉頭頓時皺了起來——監控拍下的違章司機,分明是一個身材肥胖的男子,而眼前來處理違章的小伙子,卻身材瘦小,明顯不是同一個人。
“你是在哪里違章的,當時駕駛的是什么牌子的車輛?”工作人員試探性地詢問。
聽到工作人員的提問,男子頓時慌了神,支支吾吾,半天回答不上來。
工作人員立即向值班民警報告,民警馬上對年輕男子進行盤問。最后,男子坦言,自己姓陳,是被一個買賣駕駛證分數的團伙,用“專車”載到交警大隊違章處理窗口,以1分100元的價格,為一名“雇主”消分。
兵分多路堵截
攔下消分“專車”
原來,冒名消分的背后竟還有一個買賣駕駛證分數的團伙!交警大隊領導對此十分重視,馬上指派機動中隊進行調查,陳某口中的“專車”,成了重要線索。據分析,交易尚未完成,“專車”很可能還在附近。
于是,民警帶著陳某在交警大隊周邊巡查,走到曾厝垵北路附近一個路口時,陳某認出一名男子:他是跟我一起乘坐“專車”來消分的。于是,民警上前堵截,將涉嫌冒名消分的陳某乙抓獲。
陳某乙見狡辯已經沒用,便主動提供線索:我下車的時候,車還停在曾厝垵北路靠近思明區檢察院的路段。民警馬上兵分多路進行圍堵,最后將“帶頭人”劉某、朱某以及同車另外2名賣分人員抓獲。
據了解,當天朱某、劉某等人開著“專車”,試圖組團來碰運氣“消分”,沒想到計劃完全落空。
專門買分賣分
賺取中間差價
案件被移交給曾厝垵邊防派出所,警方通過進一步審查發現,“帶頭人”朱某和劉某在湖里區的馬垅一帶,專門從事駕駛證分數的買賣中介。
這種駕駛證分數的中介,在業內也叫“分販子”。
兩人分工十分明確,劉某負責在街頭、電線桿等地方貼“買賣駕駛證分數”的小廣告,招攬生意。這些小廣告一般有兩類人看,一種是有交通違章的司機,希望花錢買分;一種是有駕駛證但沒開車的人,希望賣分掙錢。
劉某和朱某則作為中介角色,在買分賣分中間,賺差價。打個比方,兩人經過討價還價,讓賣方以1分100元的價格出讓,然后再討價還價,讓買方以1分250元的價格接受,那么,這1分經過轉手,兩人就可從中賺取150元。
“我們初步調查,有司機花1萬元,為一部別克小轎車消44分,為此,他們總共要組織10多人來消分。”經辦民警介紹。
除了在價格方面說服雙方,劉某和朱某為了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交易的完成,還用自己的面包車當“專車”,專門負責接送賣方去交警違章處理窗口。
兩名“分販子”
被處10日拘留
目前,涉嫌買賣駕駛證分數的“分販子”劉某和朱某,被處10日行政拘留,并處罰款500元,而陳某等3名涉嫌賣駕駛證分數的人員,被處5日行政拘留,并罰200元,而關于那些買分的“雇主”司機,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