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一樁看似平常的撫養權糾紛案件,還夾著“真假離婚”的爭議。近日,思明區法院家事法庭審理此案,男方作為原告,稱當初協議離婚是為了讓女兒戶口隨妻子,進入更好的學校念書,沒想到現在真離了,他希望變更女兒的撫養權。 爭議1 離婚是真是假?都拿聊天記錄當證據 2005年,阿明與阿晴(均為化名)登記結婚。三年后,他們的女兒出生了。2014年7月,兩人協議離婚,約定女兒由阿晴撫養,阿明每月支付1500元的撫養費。但阿明說,當時這么做,是為了解決女兒的入學問題,因為阿晴的戶籍在相對較好的學區內,所以將女兒的撫養權交給了阿晴。他強調,在辦理離婚手續后,雙方“離婚不離家”,他的父母一直幫忙照顧小孩,他也承擔著女兒的開支。 為了證明是“假離婚”,阿明提交了他與阿晴的微信聊天記錄作為證據,聊天記錄顯示,辦理離婚手續后的第二天,一家三口一起外出旅游;2015年,兩人還過了情人節,次月,又一同赴境外旅游。 但阿晴卻不承認兩人是“假離婚”。她說,離婚后,兩人是為了女兒才保持良好的互動,雖然曾有過復婚的念頭,但最終沒有成功。上學時,女兒每天中午會到爺爺奶奶家休息,晚上她會把女兒接回去。阿晴也提交了微信的聊天記錄,主要是雙方關于接送、照顧孩子的相互叮囑,甚至在凌晨也有對話。法官認為,這能夠佐證雙方并非共同生活。 法官表示,雙方已經辦理的離婚手續,不論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影響雙方在法律上結束婚姻關系的事實,也不是撫養糾紛應當關注的重點。 |
相關閱讀:
- [ 04-24]配偶犯罪引發的離婚官司 根本原因在于夫妻感情破裂
- [ 04-14]婚后5百萬元投資收益翻倍 離婚了前夫想分一杯羹
- [ 04-06]妻子涉賭丈夫起訴離婚 配偶沉迷賭博可成離婚法定理由
- [ 03-19]廈門:53歲女子兩次離家出走 只留字條想離婚
- [ 03-13]家暴能否成為離婚理由?法官認為解除婚姻應慎重
- [ 03-10]友人曝Selina離婚真正主因 決定前非常痛苦
- [ 03-08]70后80后成離婚主群體 廈門去年每天18對夫妻離婚
- [ 03-05]臺灣藝人Selina昨夜宣布離婚 震驚演藝圈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