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吳志明)2016年7月1日,人保財險廈門市分公司銷售的中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以下簡稱“住宅地震巨災保險”)首份保單生效,標志著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在廈門正式落地。 今日起住宅地震巨災保險開始銷售 正式銷售住宅地震巨災保險,是保險行業在中國保監會領導下,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要求、服務經濟社會和民生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巨災保險制度由理論向實踐邁出的重要一步。2015年4月,“中國城鄉居民住宅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以下簡稱“共同體”)成立,人保財險作為共同體執行機構和首席共保人,與共同體成員公司一起整合行業承保能力、共同參與損失分擔。在中國保監會的悉心指導下,共同體本著先起步、后完善的工作思路,扎實推進制度機制建立、產品設計推廣、運營平臺建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并做好了7月1日銷售住宅地震巨災保險產品的準備。 運行初期保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住宅地震巨災保險產品是我國首款真正意義上的巨災保險產品。保險金額方面,結合我國居民住宅的總體結構、平均再建成本、災后補償救助水平等情況,按城鄉有別確定保險金額,城鎮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5萬元,農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額每戶2萬元。每戶可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保險金額,運行初期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保險責任方面,發生4.7級(含)以上且最大烈度達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嘯、火災、火山爆發、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壩決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災害,造成城鄉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損失的,可以得到賠償。上述標準基本涵蓋較嚴重的地震災害,能夠保障投保人房屋所面臨的主要地震災害風險,符合巨災保險的應有內涵。保險費率方面,為保障費率厘定的科學性,按照地區地震風險高低、建筑結構不同等因素,確定不同的保險費率。為讓廣大人民群眾享受到“價廉物美”的地震巨災保險產品,住宅地震巨災保險費率反復測算,努力以較低的價格投放市場。保險理賠方面,參照國家地震局、民政部制定的破壞等級標準,將實際損失和賠償責任確定為三檔分檔理賠。上述標準的設定,有助于提高國家住宅抗震等級,降低投保成本,避免逆向選擇,維護其他投保人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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