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7月24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思法/文陶小莫/漫畫)離婚時豪氣沖天,離婚后反悔計較。他為了讓妻子同意離婚,承諾給600萬元巨額“分手費”。但是,等達到離婚目的后,他卻反悔,少給了200萬元。近日,思明區法院受理了一起與巨額分手費有關的離婚官司。 據悉,根據《離婚協議書》約定,男子愿意向前妻支付現金600萬元,分四期支付。不過,男子支付了首期400萬元離婚后,卻以經濟出了狀況情況有變為由,自稱無法支付余下的200萬元,為此,雙方鬧上了法庭。 “我的錢全都被套在股市里了。”在法庭上,男子解釋說,如果他有錢,早就給前妻了。但現在,他的錢被套在股市,所以沒有錢給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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