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每年都會發現數十本各種假證,近期發現4本 ●當事人會被貼上“失信標簽”,列入“黑名單”,還須承擔法律后果 辦理過戶手續時提供假證,將被列入“黑名單”。圖文無關 廈門晚報訊(文/記者 高金環 圖/陳立新)前幾天,一份特別的檢討書刊登在《廈門晚報》上,登報人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公開檢討,因為她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提供了假證件,被工作人員發現了。這聽起來很新鮮?其實,從2010年開始,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發現假證件后,都會要求當事人登報公開檢討,當事人還會被貼上“失信標簽”,列入“黑名單”。 業主為何要登報公開檢討? 辦理過戶手續時提供假證被發現,失信行為需反省 “廈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本人于2016年8月19日到貴中心辦理思明區廈禾路×號×室買賣(過戶)手續業務時,提供不真實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對此不正當行為,特此登報檢討。檢討人:趙××。”近日,這份檢討書見報后,被人轉發到微信朋友圈,引發熱議。 據了解,當天,業主趙女士和買家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過戶手續時,提供虛假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被窗口工作人員發現。趙女士解釋,她確實有真離婚證和協議書,只不過都放在老家,回去一趟的成本太高,所以才造假,企圖蒙混過關,沒想到被發現了。 為了防止趙女士拿著虛假材料到其他窗口辦理業務,工作人員當場沒收了相關證件,并在系統中打上“失信標簽”,將趙女士列入“黑名單”。根據規定,趙女士若想繼續辦理業務,必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申請材料,還要就失信行為在我市主要報紙上公開登報檢討。 8月23日上午,趙女士再次前往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提供了真實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和刊登公開檢討的報紙。中心依規受理登記申請,并將報紙存入申請材料卷宗歸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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