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旗母嬰會所發出的退款通知。(張女士提供)
廈門日報訊 (見習記者羅子泓)“店家停業,會員們退款不順利,這可怎么辦?”近日,讀者張女士反映自己及其他消費者遇到的難題。
去年5月,張女士在瑞景公園對面的親旗母嬰會所給寶寶辦理了游泳次卡。今年9月底,親旗母嬰會所因設備維修暫停了兩天營業,而后店門卻再也沒開過。10月21日,在消費者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催促及協調下,商家在微信群及店門口發布告示,由于店租到期無法繼續經營,會員們可在10月24日至28日內前往洪蓮路某早教機構辦理退款。對于28日后還未辦理的會員,會所工作人員在早教機構內留下了聯系電話,昨日記者曾多次致電,但均為無人接聽的狀態。
問題1
出示會員卡號,才能退款?
張女士說,有部分消費者在辦理會員卡時,因店內暫時無卡或工作人員忙碌等原因沒有及時地領取卡片。平日里帶孩子到店內游泳消費也不用出示會員卡,只需要登記寶寶姓名、監護人電話及消費日期等信息,監護人簽字確認會員卡次數后方可使用。
但代辦退款手續的第三方工作人員劉先生表示,當時,親旗母嬰會所給了自己一本資料,上面寫有卡號、次數、充值金額等信息,只有知道了卡號才能退。“可是有些人手上沒有卡片,也不知道卡號。”張女士說。
●律師說法:
北京盈科(廈門)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許東表示,會員卡是消費者會員身份的象征,但不是唯一的退款憑證。如果消費者手頭沒有會員卡,但持有相應的繳費記錄,或是與店家溝通過程的錄音等證據,能夠證明自己在會所內繳納的金額,繳納費用的時間等信息,則商家應該予以消費者退款。
問題2
口頭協議延期,不能作數?
“去退的時候工作人員說卡過期了,”張女士說,雖然持有會員卡和收據等憑證,但自己依然不能順利地辦理手續。
去年5月,張女士在辦理會員卡時,商家并未告訴自己這張會員卡有使用期限,會員卡上也沒有寫明。今年4月,在會員卡辦理即將滿一年的時候,親旗母嬰會所工作人員致電張女士,卡片即將過期,要抓緊使用。“我們不經常使用,卡內次數還剩余很多,要不然就退了吧?”張女士告訴工作人員。于是,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告知張女士可以再將會員卡的使用期限延長一年,即卡片的有效期從今年5月推遲到了明年5月。但張女士前往早教機構辦理時,工作人員卻說會員卡已過期不能退款。
●律師說法: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商家在消費者辦理會員卡時,應當告知消費者此卡的使用期限及卡片到期后果。如果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則商家需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
針對案例中張女士接到的口頭延期承諾,如果她能夠提供相應的短信、微信記錄或者電話錄音作為憑據,商家也應當給予她退款。
問題3
贈送的次數,不予退款?
除了不能辦理退款的以上兩種情況外,親旗母嬰會所還在告示中表明:“贈送部分不予退款”。
張女士表示,她花費將近4000元辦理了50次寶寶游泳的會員卡,商家承諾額外贈送7次游泳機會。但在商家停業前,自己只使用了這57次中的5次。現如今,商家告知消費者,贈送次數不予退款。于是,張女士消費的這5次便算在了購買會員卡的50次內。由此,就算能夠退款,商家也只能退還給她45次游泳機會的對應款項。
律師說法:
辦卡時,免費贈送次數是消費者和商家之間達成的一種合議。如今,商家無法繼續經營下去,相應的承諾也無法繼續履行,那么他們就應當按照相應的金額、次數等給予消費者退款,并把贈送的這一部分折抵成現金來退還給消費者。
【部門說法】
收到相關投訴
正在調查調解
蓮前市場監督管理所工作人員表示,自今年9月30日起,他們已陸續收到了消費者的相關投訴,并已同期開展調查、調解工作。針對消費者所投訴的問題,工作人員多次約談該公司負責人伍某,要求其盡快處理解決。截至昨日,蓮前市場監督管理所已辦結投訴21起(退款14起,7起終止調解)。目前,還有4起投訴正在進一步調查和調解過程中。
【提醒】
辦理會員卡
切記保留憑證
針對消費者辦理會員卡、預付款消費等情況,思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
1、消費者要慎重選擇商家,并對商家經營規模、信用情況加以考察。
2、不宜一次性購買過大金額的消費卡。
3、在消費往來過程中,切記保留憑證,一旦發生糾紛,消費者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