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遭遇“盜名”,名人起訴索賠 這場官司,緣于外地某保險網站使用葉女士的姓名進行推廣營利。 葉女士是保險業內資深人士,現任一家保險公司業務總監,在圈內知名度較高。2015年9月的一天,她在百度上搜索自己的姓名時,發現了一個讓她吃驚的事,有一家保險網站出現在百度搜索的首頁首條。而且,這家網站直接將鏈接的標題設置為“葉某是如何做保險的?葉某的展業技巧?” 葉女士認為,她從未與這家網站有過合作,對方利用自己在業內的知名度進行商業推廣,這已經涉嫌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權和名譽權。 發現這一情況后,葉女士多次要求該網站作出說明,并停止侵權行為,但是,對方并不認為這是侵權行為,還繼續使用葉女士的姓名進行網站推廣和運營。 為此,葉女士先后兩次去公證處進行證據保全。隨后,她將經營該保險網站的企業告上了法庭。 原告:立即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葉女士起訴認為,她在全國保險業內具有非常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同時,她還長期熱衷于公益事業,其熱衷慈善事業的行為使其在社會公眾中的評價極高。 因此,葉女士的姓名和形象等已經具有極高的商業價值,在未經原告合法授權的情況下,被告在其企業宣傳推廣中擅自使用原告的姓名及利用其個人影響力,從而牟取高額利益。被告的侵權行為誤導了用戶將原告與被告網站進行關聯,已經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權和名譽權。 所以,葉女士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使用其姓名作為該經營網站在百度搜索中的關鍵詞,停止在其網站標題名稱中使用葉女士的姓名。 另外,葉女士還要求被告連續三天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賠禮道歉,并立即向原告支付賠償款(含精神損害以及財產損失)100000元。 被告:提高她知名度,不算侵權 對于葉女士的指控,被告保險網站作出了反駁。被告答辯認為,自己并未侵犯葉女士名譽權,因為,在使用葉女士的姓名進行鏈接時不存在任何惡意,也不存在任何詆毀原告聲譽的內容。相反,該標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葉女士的知名度。 被告網站還答辯說,其行為對葉女士的個人形象并未造成影響,未給她造成任何精神損害,無須賠償精神損失。而且,葉女士作為保險銷售行業的公眾人物,并非大眾所周知的人物,受關注范圍較小。因此,被告的行為不屬于侵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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