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手機299元?其實是首付 2016年12月,7名消費者投訴,同安烏涂的景訊通訊店宣傳“手機一臺僅需299元”,其實299元是首付款。 經(jīng)新民市場監(jiān)管所執(zhí)法人員調(diào)查,該店從2016年11月初開始,派促銷員站在店門口舉著手機,宣傳“手機一臺僅需299元”。在把消費者吸引進店后,店員先收取299元的所謂“購機款”,又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銀行卡并填寫《促銷活動申請表》,稱需總店審核通過。實際上,消費者提交的材料和表格,被交給駐點辦公的金融貸款公司人員,辦理了手機分期付款業(yè)務。最終,7名消費者的購機款全部退還,分期付款業(yè)務也被取消,當事人被罰10000元。 點評:消費者的購買決定是基于錯誤認識的結果,也是經(jīng)營者宣傳誤導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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