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陳佩珊)拿房子為朋友借款做擔保后,阿劼(化名)為保房子周全,導演了自己與妻子的假離婚。但他的計劃有點想當然,最后房子沒了,老婆也沒了。
出于義氣,在朋友有經(jīng)濟需求之際,阿劼以其名義及其名下的房產(chǎn)做擔保,向第三人借款105萬元。阿劼沒想到,這不靠譜的朋友竟然還不上借款,自己的房產(chǎn)岌岌可危。
以房產(chǎn)做擔保時,阿劼妻子阿婷(化名)完全不知情。落入該地步后,阿劼向阿婷交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為了保住房子,阿劼靈機一動,和阿婷商量著來一場假離婚,避免房子落入外人之手。于是,一份離婚協(xié)議就此誕生———第七條,雙方明確約定,105萬元債務由阿劼個人承擔,用作擔保的房子歸阿婷所有。2016年4月,兩人至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xù)。
在阿劼看來,假離婚應該是個萬全之策。在他的計劃里,根本沒有料到他與妻子漸行漸遠,感情日漸淡薄,假離婚竟變成了真離婚。不僅如此,妻子還以離婚協(xié)議約定為由,堅持要阿劼將房子過戶到其名下。
為了讓前夫兌現(xiàn)離婚協(xié)議的約定,阿婷將阿劼告上法庭,要求將房子過戶至其名下,要求確認105萬借款為其個人債務。
阿婷稱其對借款不知情,這得到了阿劼的確認。當阿婷對其如何辦理抵押登記提出質(zhì)疑時,阿劼坦言,當時債主、中介帶著他一起去了公證處。為蒙混過關,中介找來了一女子冒充阿婷。
阿劼堅稱離婚協(xié)議是假,且由阿婷一人起草,“如果是要真離婚,我不同意。”同時,他稱訟爭房產(chǎn)系其個人錢款購買,不能歸阿婷所有。
訴訟過程中,“意外”又一次發(fā)生。因此前阿劼已協(xié)助債主將其房子做了抵押登記,房子已經(jīng)被出售給第三人。阿劼介紹,房產(chǎn)賣了240萬元,扣除105萬元債務,剩余100多萬。房子賣出后,剩余的100多萬給了阿婷。
夫妻情緣盡,房子歸他人,阿劼的計劃落空。近日,雙方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確認105萬借款及利息屬于阿劼個人債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