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2 為擇校假離婚,丟女兒又丟房 林先生夫妻假離婚,是為了讓孩子“上名校”。最終,女兒如愿進入名校就讀小學。沒想到,假離婚變成了真離婚。“我們是假離婚,離婚協議也是假的!”雖然林先生在法庭上喊冤,但一切都已太晚,因為,他在《離婚協議》上簽了字。 林先生夫妻離婚,與女兒“上名校”有關。雖然,林先生為爭撫養權,向法官舉證聲稱是假離婚。但是,最終思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這對夫妻的《離婚協議》有效,還把孩子撫養權判給了女方。 林先生作為原告,聲稱當初協議離婚是假離婚,只是為了讓女兒戶口隨妻子,進入名校就讀。“當時這么做,是為了解決女兒的入學問題,因為我老婆的戶籍在學區內,所以我才通過假離婚將女兒撫養權交給她。” 不過,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已經辦理離婚手續,不論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影響雙方在法律上結束婚姻關系的事實,也不是撫養糾紛應當關注的重點。因此,一審判決認為由鄭女士繼續撫養婚生女更為適宜,駁回了林先生變更撫養權的請求。 悲劇3 為買房假離婚 人房兩空又賠錢 劉先生夫妻離婚,是為了買房。劉先生說,夫妻二人是為了規避限購令買房,才在5年前“假離婚”。 沒想到,如今弄假成真,妻子不肯復婚,還以感情破裂為由,提出要執行5年前簽的離婚協議。 妻子趙女士起訴說,5年前,夫妻雙方簽了一份《離婚協議書》,辦了離婚手續。按照協議,劉先生要補償她50萬元,但劉先生拒絕支付。因此,她請求法院判令劉先生立即支付50萬元及利息。 “那個離婚協議書是假的。”劉先生在法庭上反駁說,離婚是因為要買第二套房,為了規避政府的限購政策,兩人策劃假離婚,還寫了《離婚協議書》。也正因為是假離婚,劉先生并沒有太在意財產分割問題,匆忙簽了字。 兩人領了離婚證后,當天就去買了第二套房。這套房子登記在趙女士的名下。劉先生說,他沒想到,妻子竟會弄假成真。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這對夫妻的《離婚協議書》有效,判令劉先生支付5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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