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陳泥)剛買十天的玩具車突然就不能使用了,找商家維修也遲遲不見修好,孫先生很鬧心。在集美市場監督管理所的調解下,商家最終向孫先生賠償了500元。 幾個月前,孫先生在集美一家玩具店給孩子購買了一臺售價800元的玩具車。誰知孩子才玩了十天,玩具車就突然不能動了。孫先生想,商品不是都有“三包”服務嗎?于是,他找到商家反映,要求其幫忙維修好玩具車。結果一等就是四五個月,商家遲遲未將玩具車修好。孫先生認為商家在推諉扯皮,一氣之下向12315投訴。 集美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召集雙方當事人開展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孫先生認為,商家所售的商品才使用十天就出現問題,屬于欺詐行為;但商家解釋稱,同一批產品質量參差不齊,有些質量好些,有些質量差些,屬于正?,F象。雙方僵持不下。執法人員向雙方宣傳了《產品質量法》《消法》等有關規定,最終,在執法人員的耐心調解下,商家同意賠償人民幣500元給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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