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白若雪)一家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多個項目,表面上看起來賬目清楚,照章納稅,但是有人舉報其“開發的項目不進行清盤結算,人為擴大成本、偷逃稅收”。
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接到群眾舉報后,立即組織稽查人員開展調查。經查,發現該公司三年間通過虛構業務的方式虛列高額成本,以達到偷稅的目的,最終共查補稅費、滯納金與罰款合計8000余萬元。
虛列上千萬元成本
經查實,該公司僅開發成本這一項就虛列了4000多萬元。那么,該公司主要通過什么手段虛列成本呢?
據悉,地稅稽查人員在對該公司項目A的開發成本審核中,就發現其發生了兩項配電工程。該公司首先向M配電工程公司支付配電設備4000多萬元并取得發票;但是奇怪的是,該公司隨后又取得一張由N建筑工程公司開出的1000多萬元的發票,發票上體現的也是購買高低壓配電款。
稽查人員核實中發現,N建筑工程公司已經停業,但其賬戶上卻有一筆資金支出。原來,該建筑工程公司并沒有真的收取這筆1000多萬元的款項,而是扣了一筆“好處費”后將款項返還該房地產開發公司。也就是說,該房地產開發公司與N建筑公司之間并無真實業務。而在稽查人員對另一個公司的協助調查中,這個配電工程項目的真實施工方正是M配電工程公司。
至此,該房地產開發公司虛構工程、虛構施工方,將施工費用轉了個圈放回到自己的口袋,虛列了上千萬元的成本。
巨額裝修費疑點多
地稅稽查人員在調查中發現,該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的B項目系某商住樓,建筑面積上千平方米,賬面上體現平均單位施工成本超過2000元/平方米,經對比,該項目的單位造價比參考指標高出17%,這著實讓人懷疑。
稽查人員隨即開展調查,該房地產開發公司曾向廈門某裝潢公司支付了一筆巨額裝修款合計2000多萬元,看似資料齊全、毫無破綻。奇怪的是,這筆裝修款的支付時間卻是在商住樓開始營業的半年后,且商住樓的業主也證實物業移交時地面為毛坯,僅公共部分帶石材或地磚。
在鐵證面前,該房地產開發公司承認其通過簽訂虛假合同虛列成本以達到偷逃稅款的目的,最終這筆虛列的2000多萬元的裝修款還是被剔除出了開發成本。
“聰明反被聰明誤”,該公司虛列的4000多萬元最終被剔除出成本,連同其它項目的涉稅問題被查補稅費合計7000余萬元,加上滯納金與罰款,總計被補罰了8000多萬元。
提醒
根據刑法修正案(七)第三條規定:“納稅人采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并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地稅部門提醒,企業發展壯大,需通過科學的經營管理來實現。企圖通過虛構業務、虛列成本等歪招獲利,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并有可能因偷逃稅款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