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體無極健身館內景
廈門晚報訊(記者 江雨豐)市民邵先生本想報個私教班鍛煉身體,不料一節課都未上,教練居然辭職了。他要求健身房退還所交的13000多元費用,卻遭到拒絕。近日,邵先生向本報市民熱線訴說了這一煩心事。
目前,雙方仍各執己見,僵持不下。邵先生和多名學員決定采取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市民講述
“教練辭職了,課沒得上費用也不退”
4月7日,邵先生在瑞景廣場附近的健體無極運動館辦了一張私教健身卡,當時接待他的是一名姓王的教練。邵先生交了13000多元,總共50節課。交錢后邵先生拿到一張收據,上面寫著授課的教練以及所交的金額和課時,也寫明這些課程總共8個月上完。
讓邵先生沒想到的是,交費用后一節課都沒上,包括王教練在內的多名教練居然都辭職了。
邵先生找健身館討說法,健身館方面提出兩個解決方案:繼續換其他教練延續這些課程;換成在健身房內的游泳池、酒店、餐飲等地方進行消費。邵先生對健身房推薦的其他教練不是很信任,堅持要退錢,而健身館堅持不退,雙方一直僵持著。
據了解,與邵先生有同樣遭遇的學員不在少數,王先生也是其中一個,教練辭職前一天,他還充了2000元到教練的課程卡里。
邵先生和王先生說,教練們據說是因為薪水談不攏才辭職的。“我們建了一個微信群,群里面總共有60多人碰到相同的問題。”邵先生說,當初商量課程的時候,健身房從未出示過協議或者合同。
記者探訪
“店長今天不上班,這個事你去找店長”
近日,記者來到健體無極健身館,工作人員稱負責人正在參加其他活動,讓記者撥打一個辦公電話。一名姓許的會籍顧問說,一般都是教練和學員單獨商量課程內容和學費,“我們是會籍部的,教練是另外一個部門的,雙方的工作沒有交叉。”
記者撥打學員提供的店長電話,對方稱,自己是健身館超市的店長,只負責運貨和銷售,不了解學員的情況。“這個電話是店里提供的,沒想到居然是超市店長的電話,真不可思議。”提供該電話號碼的學員說。
記者撥打另一位經理的電話,對方稱:“我不管這個事情,有事你找店長。”
記者又撥打健身館方面提供的辦公電話,電話另一頭的女子稱:“這是行政辦公室,你要找店里。”她隨后給記者提供了另一個電話。記者撥打該電話,得到的是“店長今天不上班”的答復。
邵先生說:“健身館一直都是這樣‘躲貓貓’,我們之前找了很多人,店長一直不肯出面解決這個問題。一直到市場監督部門介入,店長才出面。”
【律師說法】
健身館構成根本違約
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
福建廈宇律師事務所林時坤律師說,健身館雖未與邵先生簽訂正式合同,但其出具給邵先生的收條已寫明授課教練、課程及課時,此即為雙方意思表示達成一致的合同。健身館未能根據約定為邵先生提供指定教練,構成根本違約。邵先生有權解除合同,要求健身館退款。若雙方協商不成,邵先生可向12315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
至于健身館是否存在民事欺詐,林時坤認為,舉證責任在于邵先生和其他學員,不過舉證有一定的困難,比如教練配合出示自己的辭職時間證據(書面解除合同時間或停社保時間等)等方式。若確實存在欺詐,邵先生除了有權主張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外,還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提出索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