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欣妮)如何證明“我已經離婚”?現在,只需一張A4紙一半大小的文書,就與幾十頁的離婚判決書具有同等證明效力。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對外透露,近期他們出具了全市首份“離婚證明書”。 我國離婚途徑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前者是夫妻雙方協議后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的是“離婚證”;后者是到法院打官司離婚,當事人只能拿到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與格式化的離婚證相比,判決書記載的信息要豐富許多,諸如離婚原因、家事矛盾、財產分割等個人隱私,都可能被包括在內。 這就導致訴訟離婚的當事人在生活中時常遭遇尷尬:碰上需要證明個人婚姻狀況的場合,比如辦簽證、買保險等,他們只能拿出法院的裁判文書來證明離婚事實,有時甚至還要提供復印件。證明是證明了,可大量個人隱私也被迫暴露了。 為了解決這一難題,更好地服務當事人,福建省高院下發《關于為離婚案件當事人出具離婚證明書的若干規定》,當事人在哪個法院訴訟離婚,就可以向該法院申請出具離婚證明書。近日,廈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吳先生的申請,當天就出具了全市首份離婚證明書。 “離婚證明書可以直接作為當事人到有關機關辦理日常事務的婚姻狀況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王小蘭告訴記者,當事人只要向離婚案件承辦法官提出申請,經過核實,最快當天即可領取離婚證明書。文書不涉及案件具體事實,只交代雙方婚姻關系自何時起終止,充分尊重和保障當事人隱私權。這既為當事人辦理相關業務提供了便利,也是廈門司法改革和創新實踐的又一成果。 |
相關閱讀:
- [ 05-16]夫妻離婚“奪子大戰”打兩年 孩子卻營養不良
- [ 05-06]廈門一對夫妻離婚已經兩年多 “奪子大戰”仍不休
- [ 04-07]離婚單身后能不能再購房 產權證還沒辦出可否賣房
- [ 04-06]維權:說說離婚訴訟中的那些夫妻財產事兒
- [ 04-04]三場假離婚全都假戲真做 三個男人丟房子又丟老婆
- [ 04-02]廈門:女子被家暴向法院起訴離婚 微信記錄成證據
- [ 03-30]夫妻離婚相互指責轉移隱匿財產 事實證明男有女無
- [ 03-29]某男子為保房子假離婚 結果房沒了老婆也跑了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