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建設局負責人解讀社會保障性住房有關政策 廈門日報訊(記者 袁舒琪)按照廈門市委、市政府部署,今年全市各類社會保障性住房將力爭開工、建設4萬余套,總量接近前十年建成總和,力度前所未有。 為了讓市民更加了解廈門住房保障體系,記者專門采訪了市建設局局長陳錦良,對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政策體系進行解讀。 堅持雪中送炭 防止投機炒作 廈門從2006年開始,就將推進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民生工程來抓,10余年來廈門的社會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創造了保障房政策的“廈門藍本”。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針對城市化快速推進背景下如何解決“居者有其所”的問題,秉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不斷加以完善,努力建立健康、有效、可持續的住房保障體系。工作理念上突出把握兩點: 一是堅持雪中送炭。保障房建設的目的是“保基本”,即旨在解決中低收入居民的居住需求,為沒有經濟能力或短期內沒有能力購買商品房的居民提供比較穩定的居所。因此,保障房是“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面向社會住房困難家庭,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經濟條件較好的居民對寬裕型住房的需求,則不在保障范圍之內,應自行通過市場渠道解決。 二是確保居住屬性。保障房實行嚴格的準入退出機制。申請家庭實行全員實名制,且一戶申請家庭只能申請一套保障性住房。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可以長期居住,但不鼓勵上市交易。在制度設計上,明確了交房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時要向政府繳交增值收益等限制措施,有效防止對社會保障性住房的投機炒作,確保了社會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屬性。 廈門住房保障體系 是有效健康可持續的 廈門2009年就在全國率先出臺了首部社會保障性住房地方性法規,經過這些年的不斷完善,形成了有效、健康、可持續的住房保障體系。 主要特色亮點體現在:一是面積小、功能全。社會保障性住房強化政府公共職能,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建筑面積控制標準為:單身公寓30平方米,一房型45平方米,二房型60平方米,三房型70平方米等。保障性住房戶內功能齊全、裝修到位,周邊配套較好。二是嚴準入、重管理。社會保障性住房推行多級審核公示制度,多部門參與審核,加強準入把控,建立完善的使用監管機制,讓社會保障性住房真正保障有需求的家庭。三是禁牟利、可持續。保障性住房住戶如在本市擁有其他住房后,必須退出保障性住房,讓保障性住房繼續服務其他住房困難家庭,形成社會公共資源的良性運營。此外,保障性商品房嚴格限制投機牟利,交房滿5年后要上市轉讓的,政府按一定比例收取增值收益,增值收益繼續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設,以實現保障性住房長期可持續運轉。 企事業單位人才房 屬于社會保障性住房 目前,社會保障性住房類型有三種,即保障性租賃房、公共租賃住房和以配售方式保障的保障性商品房。廈門企事業單位人才房是否屬于社會保障性住房?答案是:企事業單位人才房也是社會保障性住房。 除了銷售對象、申請條件、申請分配程序略有不同以外,其銷售價格、使用管理、回購、上市交易、退出等均按保障性商品房相關規定執行。2017年出臺的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同樣將人才房納入保障性商品房體系,保障性商品房可以面向高層次人才單獨批次配售,建筑面積可以適當上調,不設戶籍時間、單身年齡限制。 訪談中,陳錦良表示,廈門保障性住房體系經過10多年探索,取得了顯著成效,但還需要隨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加以完善。廈門市委、市政府將把保障性住房建設作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建設“五大發展”示范市的重大民生工程,進一步健全完善政策,加大規劃建設力度,推廣“地鐵社區”建設模式,創新投融資機制,提升精準化管理服務水平,不斷改善居民居住條件,讓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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