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擁有其它住房:可先擁有商品房 再限時退出保障房 這次的《說明》中,還對擁有其它住房的情況,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可以先買再退出。 其中,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員可以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途徑擁有其它住房。但在本市擁有其它住房的,應當主動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報,簽訂《退出保障性住房協議書》(下稱《協議書》),并將保障性住房不動產登記證書交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作質押。之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憑《協議書》出具《保障性住房家庭辦理其它住房不動產登記意見書》(下稱《意見書》)。 保障性住房權屬人申請辦理其它住房不動產登記時,應當向市國土房產部門提交《意見書》。未提交《意見書》的,市國土房產部門不予受理。 該負責人介紹,“此次做細化就是方便有條件的居民通過購買商品房等途徑改善居住條件,也為購房者留足了緩沖時間。” 導報記者了解到,目前關于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擁有其它住房的申報和退出的相關辦理指南正在制定中。據透露,屆時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擁有其它住房后,需要在12個月內辦理并完成退出保障性住房相關手續。《說明》中還明確,如果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員僅繼承、受贈其它住房的部分產權,不受本規定限制。 “保障性”不變 讓居民無后顧之憂 從2006年至今,廈門市已配售經濟適用住房3700多套、保障性商品房6000多套、按照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的人才住房1500多套。 廈門市堅持把住房保障作為重大民生和民心工程,率先探索建立并大力推行社會保障性住房制度,創新管理體制機制,不斷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努力使廈門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應保盡保”,在本市穩定就業人員的住房需求,得到基本滿足。 廈門市住房保障辦相關負責人說,這次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為的就是對銷售型保障性住房在上市轉讓、繼承、離婚、擁有其它住房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做適當的調整或者予以明確規定,“為的是讓市民能在保障性住房里安心居住,而無后顧之憂”。 廈門市目前基本形成的一整套符合本地實際的多層次、全覆蓋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有效落實了中央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精神。該負責人稱,保障性住房保障的是市民的居住需求,廈門市通過建立保障性住房政策體系并且進一步完善,為的是最大限度讓市民共享住房保障惠民政策,“不管如何調整,保障性住房保障住房性質都不會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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