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跑腿更省心 行政糾紛快速化解 思明區法院實施行政速裁半年多顯成效,程序一項沒少,公正不“縮水”
法官組織當事人庭后調解。
法官開庭審理行政案件。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思法宣)提起行政糾紛,或許有人會有耗時耗力、事倍功半的印象,不過思明區法院實施案件繁簡分流機制改革后,創下了15天實體審結(含開庭)行政案件的記錄。 之前,我們曾走進思明區法院的刑事快審團隊,解讀高效審判背后的“秘密”。其實速裁程序不僅適用于刑事審判領域,在行政審判中,思明區法院同樣探索出了一條新路子。 【以案說改革】 不服交警處罰提起訴訟,15天解決爭議 李先生開車時,因違反禁止標線被交警罰款150元,記3分。對此,李先生表示不服,于是起訴至思明區法院。 這樣的案件,按規定可直接適用速裁程序進行審理。整個訴訟過程,李先生僅需開庭時本人到庭參加訴訟,其他的送達、調查、通知等程序事項均可以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快捷完成。如果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審理,當事人可能至少需要到庭3至4次,光往返法院就要花費不少精力和時間。 法官說,本案從受理到審結僅用了15天,送達、開庭、宣判一項都沒少,公正不“縮水”,行政爭議化解短、快、準。 公司不承認工傷提起訴訟,法官協調順利解決 工傷認定糾紛也是行政爭議中的常見類型之一,同時也事關勞動者的切身利益。 老張在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腿部受傷。之后,他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最終被確認為工傷。老張本以為拿著這份認定書就能享受工傷待遇,盡快治療。不料,因為公司是在老張受傷后才補交保險的,故還須自行支付部分費用,于是將市人社局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工傷認定,希望拖一拖時間。 這起案件不屬于規定中可以直接適用速裁程序的類型,但通過初步了解,法官認為案情相對簡單,用人單位對老張受傷的事實也沒有異議。同時,老張受傷后行動不便,正著急等待治療費用。 于是,法官與用人單位進行溝通,引導其適用速裁程序,市人社局也積極配合,快速做出答辯。由于速裁程序的適用,老張只需開庭時到場,無須頻繁出入法院,更有助于他安心休養。開庭審理后,法官趁熱打鐵,當即組織庭后協調。 法官表示,涉案爭議雖為行政爭議,但根本還是費用負擔的問題,光審查工傷認定決定并不能徹底解決爭議。最終,老張與公司各讓一步,就傷后相關費用問題達成協議,公司主動撤回了對市人社局的起訴,老張也及時拿到了錢款進行后續治療。 一起涉及三方的糾紛迅速得以順利化解,如果按照普通程序,不僅耗時較長,老張難以及時獲得治療費用,就算贏了官司,很可能還要繼續通過其他程序來實現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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