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0月日24訊(海峽導報記者 林泓 駱余民)申請保障性租賃房的家庭收入標準,今起進行調整。昨天,導報記者從廈門市建設局公布的《申請社會保障性租賃房和公共租賃住房涉及的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家庭收入(資產)標準的通知》(后簡稱《新標準》)中獲悉,《新標準》中廈門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本市戶籍家庭社會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積標準較上一版均沒有發生變化,申請保障性租賃房,部分家庭收入(資產)標準拓寬,將更符合市民收入實際情況。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廈門市配租保障性租賃房、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時,都將按照此標準審核本市戶籍家庭的申請資格。
保障性租賃房
2-3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萬元
據介紹,《新標準》是繼2015年公布的標準到期后發布的新一版標準,將更符合市民收入實際情況。
其中,廈門本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本市戶籍家庭社會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積標準較上一版均沒有發生變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高于12平方米的本市戶籍家庭,仍舊屬于住房困難之列。
申請保障性租賃房,部分家庭收入(資產)標準拓寬了。比如2015年版的標準中要求,2-3人戶家庭年收入應不高于8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32萬元。4人及以上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1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44萬元。而在《新標準》中,2-3人戶的家庭年收入則要求不高于10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40萬元。4人及以上戶的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52萬元。
需要提醒的是,1人戶本市戶籍欲申請保障性租賃房的,其家庭收入(資產)標準不變,仍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5萬元,家庭資產不高于20萬元。
市級公共租賃房
2-3人戶家庭年收入不高于20萬元
《新標準》中,增加申請市級公共租賃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收入標準。
若欲申請市級公共租賃住房,1人戶家庭的年收入應不高于8萬元,2-3人戶家庭年收入應不高于20萬元,4人及以上戶家庭年收入應不高于25萬元。
這一標準增加的背景,是廈門市為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于2016年7月出臺《廈門市市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其中,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把廈門本市戶籍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的“夾心層”家庭、各類引進人才、在廈穩定就業的其他無住房職工納入住房保障范圍,力求解決廈門市“夾心層”家庭和在廈穩定就業的新市民的住房困難問題。
不過,原廈門市戶籍家庭住房困難標準、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家庭收入(資產)標準是在2015年10月公布的,比市級公共租賃住房推出時間還早,因此對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人群住房及收入標準沒有相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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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在建公共租賃房項目將分批提供
目前,珩琦公寓、園博公寓、后吳公寓三個市級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正如火如荼開展建設,建成后運營企業安居集團(咨詢電話:968383)將根據需求安排部分房源分批面向本市戶籍符合申請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
其中,位于集美新城集美大道與珩山街交叉口東側的珩琦公寓,總用地面積2.3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13.6萬平方米。計劃建設2051套公共租賃房及其它商業配套用房,截至2017年10月中旬,項目正在進地下室基礎及底板施工。
園博公寓項目位于集美區園博苑東側,集美大道與杏林灣路交叉口西側。地塊總用地面積3.1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18.58萬平方米。計劃建設公租房2614套以及商業、社區服務中心、幼兒園、清潔樓等配套設施。截至2017年10月中旬,項目正在進行地下室底板施工。
后吳公寓項目位于濱海西大道與西福路交叉口西北側,緊鄰軌道交通6號線后吳站,總用地面積4.48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3.47萬平方米。項目總投資92626萬元,計劃建設8棟23-33層高層住宅、1棟33層單身公寓,提供住宅3459套。截至2017年10月份,已完成樁基工程,正進行地下室施工(預計年底完成),整個項目計劃于2019年6月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