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2 執行質效大幅提升 2017年,廈門海事法院執行案件新收976件,執結1001件,同比上年分別增加83件和314件。同期執行人員數量不變,人均結案280件以上,最高364件。執行結案率72.78%,實際執行率為83.56%。執行工作質效均有較大提升。 據介紹,2017年執行質效大幅提升的原因,除了部分系列案件順利執結外,主要在于:一是提升執行信息化建設。使用全國總對總查控系統、福建省點對點查控系統、廈門本地查控系統,將被執行人主要財產“一網打盡”,“查人找物”模式實現重大變革。大力推行網絡司法拍賣,拍賣模式實現重大變革。2017年在淘寶網上拍賣70次。船舶全部網拍,共拍賣43船次,成交22艘,成交金額3.26億元,網拍覆蓋率達到100%。使用執行節點流程管理系統,借助信息化平臺,向當事人公開執行節點信息和流程,執行管理監督模式實現重大變革。二是改進執行款物的管理。開始使用一案一賬戶,實現執行款收支全程留痕、全程公開、全程接受監督。三是嚴格終本措施的適用。將歷年來的終本案件制作臺賬,每月報告財產調查情況,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及時恢復執行。2017年終本案件107件,終本率降至8.18%。四是加強各方溝通協調,有效化解爭議,促成債務順利履行。 特點3 標的額高的案件減少 數據顯示,2017年新收訴訟案件數上升,但標的額高的案件減少,故收案標的金額反較上年下降,降幅超過50%,數值回歸往年常態。2017年全年訴訟案件判決結案340件,較2016年554件下降38.6%,幅度較大。雖然總體上判決數量有所下降,但從判決內容來看,爭議問題的專業性、復雜程度有所上升。 此外,“四涉”訴訟案件大幅增加。2017年,舊存“四涉”訴訟案件42件,新收“四涉”訴訟案件586件(其中涉臺7件,涉港、澳30件,涉外549件),結案594件,未結34件,結案率94.59%。 典型案件摘登 填補“海上風險”認定空白 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海上救助 【基本案情】 福建冠海海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冠海公司”)所屬的“冠海308”輪自2014年10月起,長期錨泊上海寶北錨地。2016年3月2日,船上船員因船東欠薪全部離船,船舶無人值守。上海海事局指揮中心向上海晟敏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晟敏公司”)下達《應急處置任務通知書》,要求立即安排船只及人員至該輪現場守護。3月2日14時25分,晟敏公司安排船只進行守護。 之后,通過應急處置協調會協調,參會各方形成共識:“冠海308”輪處于危險狀態,必須盡快將其移泊至影響相對較小的水域。 2016年10月20日,廈門海事法院扣押了“冠海308”輪,后裁定拍賣了船舶。晟敏公司向廈門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冠海公司支付海難救助報酬、船舶看管費等800萬元及相關利息,并確認原告上述債權享有船舶優先權或留置權。 廈門海事法院認為,晟敏公司進行守護,符合海難救助的構成要件,其作為救助方,有權要求救助報酬。在“冠海308”輪應急處置協調會中,雙方對看管船舶等形成共識,成立合同關系。晟敏公司此后繼續進行守護,屬履行保管合同義務。冠海公司應參照看船費標準,向晟敏公司支付保管費和實際發生的拖輪費用。據此判決,冠海公司支付海難救助費32186元、保管費用1755000元、拖帶費用187770元及利息,晟敏公司就海難救助費及利息享有船舶優先權,對保管費用、拖帶費用及利息享有留置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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