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8 健身館頻繁換私教 2018年10月23日,潘女士通過12315熱線投訴稱:她在廈門英吉諾健身服務有限公司體驗了健身教練服務后感覺不錯,購買了健身卡和私教卡,但在后續私教課開展過程中,因健身館頻繁更換11個教練,且教學質量參差不齊,她多次向商家反映未果,故提出訴求退還未上的剩余60節私教課課程費。 筼筜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先后多次組織雙方調解,終于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該公司同意返還課程費12910元。 案例9 消費者吃河豚中毒 2018年8月,蓮前市場監督管理所值班人員接到投訴稱:有消費者在洪文大排檔520東山海鮮(思明區九龍匯大排檔)食用河豚菜品之后出現食物中毒的情況。 執法人員展開調查,發現餐廳銷售的河豚系向不認識的小販處購買,并未查驗任何合格證明文件。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被發現后積極配合調解,向消費者陳某賠償5萬元。另外,執法人員還依法對商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67元、并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10 快遞手表卻不見了 張女士之前在網上購買一塊價格為6599元的浪琴牌手表,因手表時停時走需要維修,張女士在與商家協商后,聯系了安能聚創廈門分公司的快遞員老陳上門收件并支付了快遞費。老陳代填了快遞單,卻未讓張女士簽名,收件后沒來得及仔細查看就用鞋盒重新包裝。幾天后,商家反饋,快件外包裝完好,但打開后只有發票和保修卡,未發現手表。 2018年1月,張女士訴至集美法院,要求快遞公司賠償手表價款6599元。 法院審理認為,快遞員存在重大過失,故快遞公司應承擔違約賠償情況。考慮到手表折舊等問題,判決要求快遞公司賠償49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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