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貼33萬元 不賣還是嫌到了 賣方:過個年就漲了六七十萬元 買方:無奈放棄拒絕支付中介費 春節前,李先生把自己名下的一套別墅賣了,雙方簽訂了合同,買方支付了30萬元定金。春節后,李先生發現同一地段、同樣戶型的別墅,房價漲了六七十萬元,他后悔當初賣得太便宜。 咨詢了相關法律之后,李先生找到買主,說暫時不打算賣房子,并答應按照“定金雙倍返還”的約定,退還30萬元定金,再補償30萬元。買方雖然不情愿,但是李先生堅持不肯賣,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愿的事,而且賣方主動承擔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買家無奈只能放棄,不過拒絕支付房產中介的傭金。 買家不肯付中介費,房產中介找到了李先生。中介說,作為中間人已經促成了雙方的交易,當初約定的5萬元傭金,因為李先生單方毀約,買方交易不成拒付,只能由李先生承擔。李先生毀約時沒想到還有這筆賬沒算,經不住中介幾次三番打電話、上門催討,在與對方討價還價后,最終支付了3萬元中介費。 李先生說,雖然房子沒賣“倒貼”了33萬元,但按照現在房價的漲幅,他還是賺的。 【守約】 不賴賬交了房 多花百萬買不太滿意的新房 朋友:老實太吃虧干脆反悔別賣了 買方:合同都簽了人家還答應延期 家住呂嶺路的陳先生,從去年就開始準備換一套房,改善居住環境。孩子慢慢長大了,他們希望找個更好的生活環境,也為孩子選擇一個較好的學區。 考慮到手頭沒有太多現金,陳先生打算先把自己住的這套房賣了,加上六七十萬元積蓄另外買套房子。去年年底,有買主看上了他的舊房子,雙方簽了房屋買賣合同,并確定今年4月交房。按陳先生的想法,雖然房子賣掉了,但中間有幾個月時間,足夠他物色一套房子搬過去了。 然而,事情并沒有想象的那么順利。因為工作原因,簽了賣房子的合同后,陳先生就到外地出差了,直到今年春節后才有時間看房子。 這一看,他傻眼了。短短兩三個月,房價飛漲,原先他看好的理想地段,只買得起兩居室的房子了。陳先生說,他越想越不甘心,賣掉的舊房子好歹還是個小三房,現在也漲了三四十萬元。朋友勸他,這么老實太吃虧了,干脆反悔別賣了吧。但是陳先生覺得,當時的房價是雙方談好的,買方還同意他延遲幾個月交房,怎么可以就這樣毀約? 為了準時交房,陳先生和妻子開啟了瘋狂看房模式,即使是天降暴雨,他和老婆也撐傘找房,好幾次被淋成落湯雞。最后,他實在挑不到理想的,只能在原先居住的小區后面買了一套房,雖然也是三房,但價格多了近百萬元,而且還是在一樓,并不是很滿意。不過,讓他感到安心的是,終于趕在說好的交房日期前搬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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