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朱俊博)市民王女士反映在廈門美東雷克薩斯4S店購車遭遇“潛規則”陷阱一事(本報7月14日報道)引發關注。該店一名前員工向本報記者披露內幕,所謂的“盜搶險”其實是車商在偷換概念;此外,對貸款買車客戶收取手續費雖被默認是“行規”,但5%也收得太高了。
記者聯系廈門美東雷克薩斯4S店,但到截稿時為止,一直未獲得對方的正式回應。
【前員工爆料】
“手續費一般是貸款額的2%到3%,他們收5%”
該店前員工小劉告訴記者,在廈門車市上,對貸款購車客戶收取手續費是行規,各家對手續費的名稱定義不同,美東雷克薩斯將其定義為“融資成本”。
“車商提供的車貸利率,確實比銀行利率要低,但只提供車貸是賺不到錢的,車商就會在這中間收取手續費,反正只要不高過銀行利率,消費者就認為占到了便宜,中間的這筆手續費就是車商純賺的。”
小劉說,一般車商會收取貸款金額2%到3%左右的手續費,而美東雷克薩斯收到5%,“也太高了”。
“所謂的‘盜搶險’服務,其實是車商偷換了概念”
記者了解到,其實美東雷克薩斯推出的“盜搶險”實際上是一種買產品送保險的模式。據了解,該車商與一家銷售GPS設備的公司合作,只要車主購買了這款產品,車商和商家就會贈送“盜搶險”。“理論上來說,‘盜搶險’是根據車身實際價值變化,逐年下降的。以35萬元左右的車身價為例。第一年可能是2200元左右,到第3年肯定會在2000元以下。”另一名對該店經營比較了解的人士稱,折合算下來,3年不到6000元,但是車商推出的打包價7800元。
該人士指出,車商所謂的“盜搶險”服務,其實是偷換了一個概念。車商未明確告知消費者,隱瞞了這是買產品送保險的本質,讓消費者在未被明確告知的情況下額外接受了付費服務,這是在蒙騙消費者。
【相關案例】
“我感覺被4S店宰了兩刀”
昨天上午,市民小文(化名)致電本報市民熱線,稱他也遇到了王女士那樣的情況。他說,他在這家店交了1萬元定金后,也被要求強制購買7800元的三年“盜搶險”,但事后他一打聽,這個“盜搶險”根本不是保險公司推出的險種,他感覺被忽悠了,“像被宰了兩刀”。
第一刀
簽好合同后,突然加收5%的“融資成本”
小文說,6月份,他來到這家店,看中了車身價35萬多元的ES300H小車,不過他的經濟實力有限,只能選擇貸款買車。讓他驚喜的是,貸款買這款車,還可享受一定程度的貼息優惠。
“商談時,銷售員說他們提供的車貸利率比銀行要低,建議我少用存款,多用貸款。”小文說,他聽從銷售員的意見,交了1萬元定金并簽了購車合同。后來才發現不是這么回事:車貸利率每年2.6%左右,他交完首付再貸款21萬元,三年下來利息要交1.7萬多元。此外,銷售員還說要交貸款金額5%的費用,是融資成本,也就是說要再交1.1萬余元。
“簽合同前只說車貸利息,從來沒說有融資成本這一費用,而且,1萬多元超出了我的預期。”小文對這筆費用不理解,追問銷售員為何要“融資成本”,對方一直說這是業內行規。
小文提出不買這款車了,他想買同樣價位的NX200車型。銷售員告訴他,這款車型無法享受貼息優惠,每年利率為3.75%,而且,5%的融資成本要照收。小文自己算了一下,三年內他要繳納3.4萬余元,比購買ES300H還要貴,只好作罷。
“我和他們溝通了好幾次,要求減免融資成本,但他們都以合同已經簽署為由,一口拒絕。”小文說,事后他問了一些業內人士,對方都說這筆錢收得有點高,應該有議價空間的,“聽他們一說,我感覺自己被宰了。”
第二刀
7800元“盜搶險”,感覺就是個文字陷阱
小文覺得被宰的不只這一刀,還有另外一刀——7800元“盜搶險”。
小文說,簽訂合同時,銷售員還提出要購買3年的盜搶險共計7800元。“起初我是想,雷克薩斯畢竟是中高檔車型,防盜系數很高,盜搶險是否要買可以商議,但合同上卻寫著一定要購買。”
小文說,銷售員告訴他,只要買了這個盜搶險,會免費贈送他一款GPS,稱車子一旦被盜被搶,車商就會聯手GPS廠商追蹤該車的下落,如果追到了,車子歸還,如果沒追到,車商或GPS廠家就會對其損失進行理賠。
不過事后他從業內人士那里打聽到,這7800元的“盜搶險”和保險公司正規的盜搶險是有區別的,“實際上是店家自己提供的服務,和保險公司的險種無關。”
“正規的盜搶險,是保險公司提供服務,而這7800元盜搶險是車商自己提供的,一點議價的空間都沒有。”小文認為,車商用“盜搶險”這樣迷惑性的字眼,故意混淆正規保險公司的險種,有誤導之嫌。
讓小文郁悶的是,和銷售員溝通時,對方都以合同已經簽訂為由,拒絕更改他的要求,而實際上合同并沒有加蓋公章,“沒有蓋公章就等于沒有生效,為什么就不能更改?”他認為,車商是以合同已簽為擋箭牌,拒絕他的合理請求,這侵犯了他的權益。
昨日,記者將小文的質疑反饋給廈門美東雷克薩斯4S店,但到截稿時為止,一直未獲得該車商的任何回復。
【讀者原聲】
7月14日17:03林先生:今天的晚報再次報道了4S店購車遇“潛規則”的事情,我也要說兩句。目前市場上購車遇到4S店“宰”人的事件,還是普遍存在的,包括上牌服務費用、金融服務費用,他們是強制性要收的。如果不交,你就別想買車。存在這樣的現象還不是一兩家4S店,有關部門好像也不介入這方面的糾紛。 (莊凡整理)
7月15日18:08易先生:我看你們在報道買車的事情。我也說下,也是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在海滄盛元嘉誠買了一輛車子,當時也是貸款。他們收了我的金融服務費,我問為什么要收這個錢?對方說這是公司規定,我被收了5200元。我是5月16日買的,還被收了上牌服務費1500元,還有一個什么檢測費也收1500元。另外就是保險,保險要續保一年,續保費也要今年交。 (許雅真整理)
【鏈接】
盜搶險并非強制購買
盜搶險全稱是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機動車輛全車盜搶險的保險責任為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車輛損失以及在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期間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其保險責任包含兩部分:一是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保險車輛的損失;二是因保險車輛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合理費用支出。上述兩部分費用,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金額內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的損失。
適用范圍:存在以下任一情況,建議購買該險種:如無固定車庫,一般停在露天停車場或者常常出差在外,無固定停車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