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訴的攝影作品,來自當事人微博
廈門晚報訊(記者彭菲)偶然間發現網易考拉海購的頁面上用了自家餡餅的宣傳照,他們的維權之路便開始了:從聯系客服,決定起訴,再到近日的判決,總共花了大半年時間。阿吉仔,這個老廈門人熟悉的餡餅品牌以及后來建立的阿吉仔吉治百貨,他們沒有想到會以這樣的方式和互聯網“大咖”產生交集。
【交涉】
對客服回復不滿,阿吉仔借微博發聲
“你家的餡餅還在網易考拉上賣?”去年9月7日,一名顧客的詢問讓吉治百貨負責人康俊峰愣了一下,他回復:“沒有啊,這是怎么回事?”后來他才得知,網易考拉海購在禮餅銷售的頁面上用了他們的照片。他給記者出示了當時的頁面截圖,圖中可見一個印有花磚圖案的餡餅盒以及上面的“阿吉仔”字樣。
康俊峰說,吉治百貨創立后,阿吉仔餡餅在生產、包裝、宣傳等方面都做了改進,推出了一系列產品宣傳照,花了一個多月時間,“這是整個團隊的成果”。
康俊峰聯系網易考拉客服,要求撤圖。客服的回復很公式化,稱“1-3個工作日內聯系”。這令康俊峰非常不滿。溝通不順暢,他就通過微博發聲。
去年9月12日和9月17日,網易考拉在微博上兩次發聲明,承認他們審查疏忽而向吉治百貨致歉,不過他們認為吉治百貨是在“借勢傳播”。面對對方的質疑,康俊峰表示:“當時已有心理準備,但如果沒有網友轉發評論,這事可能不被理會。” 5天后,相關的圖片被撤下來了。
【審理】
1元賠償訴求獲支持,至今還未兌現
“一個大企業使用圖片如此隨意,難道就這樣算了嗎?我們不是為了錢,所以只要求1塊錢的賠償。”康俊峰說,他們委托律師赴杭州起訴。
去年12月1日,杭州濱江區法院受理了此案。根據判決書上的記錄,網易考拉提出幾點辯駁:一是認為圖片本身無法看出作者就是原告;二是該圖片是由用戶自主上傳的,不構成侵權;三是圖片在誤用之后已經及時刪除并發表聲明。
兩次開庭,康俊峰兩次親自帶著圖片底稿前往杭州,“怕圖片傳來傳去會節外生枝。”最終,底稿成為關鍵性證據。
法院審理認為,照片在攝影對象、造型擺設等方面體現出了一定的獨創性,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被告侵犯了原告對該攝影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依法應當承擔停止侵權和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法院支持原告的訴求。
昨日,康俊峰說,一審判決已經過了上訴期,他特地查了一下公司的賬戶,發現那1塊錢尚未兌現,“這樣的訴求本來就是象征性的,我們是想告訴盜用者和被盜用者,法律管這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