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融信銷售人員交涉對話
東南網6月7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陳捷林毅彬陳巧思)他們是家庭婦女、財務人員、教師、醫生……但在交了購買“融信海上城”房屋的定金后,卻紛紛被以法人的名義注冊公司,搖身成為“董事長”。
據業主們統計,為了購買“融信海上城”而注冊的這些公司,超過了1000家。一些法人向導報記者坦承:“融信公司讓我們注冊公司,這些公司存在的目的只是為了買房。公司由融信牽線的財務公司代理經辦,實際上沒有經營任何業務。”
4月29日,一大批業主在融信海上城售樓處門口打出了“融信誘騙業主買企業產權”、“我們不要空殼公司”的標語。
購房者:融信讓我們注冊企業
市民陳女士是去年4月份接到銷售電話,前去融信海上城看房的。“融信銷售人員極力推薦我注冊一家公司,以企業產權名義購房。說有很大的折扣,可以減免8個點。而且房屋將來還可以辦理轉化為個人產權。”當時她很快拍板,買了這里的房子。“我們是工薪階層,收入有限,能選擇的房子也有限,融信當時給的價位是很讓人心動的。”
市民謝女士、沈女士、李先生、周先生去融信看房時,也被銷售人員給予同樣的推薦和建議。他們也先后買下了自己人生的第一套房子。“銷售人員向我們承諾,房產證辦出來很快可以轉為個人產權,而且融信公司包辦企業注冊的費用,以及三年的企業維護。”幾位購房者異口同聲。
買房子為什么要先注冊公司?這個問題,融信銷售人員也沒有統一的對外口徑。85后的林女士說:“服務我的銷售人員說,買房子,融信還會贈送一家公司給我,讓我趕快想個公司的名字。我想既然白送的,干嗎不要?!”
購房者們對融信的品牌還是抱有信任度的。“融信是中國房地產企業26強,還是上市公司,對市場肯定是負責任的!”他們向導報記者出示了不少與融信銷售人員的微信聊天記錄,以及銷售人員的字據,證明銷售人員對他們的承諾式銷售。
“董事長們”:“我們上當了!”
為購房而注冊的公司,是由融信推薦給購房者的幾家財務咨詢公司代辦的。購房者們只是把身份證及相關資料交給融信的銷售人員。
公司很快注冊下來了,公司經營領域讓購房者們啼笑皆非——上班族謝女士,發現自己開的是“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做化妝品的劉女士,領到的是“攝影工作室”的執照;做貿易的李先生,開的是“紡織品經營部”;做文秘的王女士,領到了“金融公司”……“連注冊空殼公司都不能稍微走點心,起碼得跟我們本來從事的領域有關聯,你讓我開攝影工作室?我哪會玩攝影啊?!”從事化妝品業務的劉女士,拿著自己為購房而注冊的營業執照,哭笑不得。
4月份起,已經成為融信海上城業主的這些“董事長”,陸續接到了為企業產權房繳稅的通知。“分為從價和從租兩種,按總價100萬元的房子算,從價的半年繳一次,一次交約6000元。如果租出去從租的每個月是200多元。”陳女士說,“房子如果是自己住的話,相當于每個月交近1000元,這跟租房子也差不多了。如果是租出去,我繳完了稅,等于掏腰包幫別人買一套廉租房了。”
業主陳女士說:“融信誘導大家注冊空殼公司來購房,我們要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賺錢來養這家空殼公司,而且成本費用逐年上升,這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房產證到手后,業主們發現企業產權已不能轉為個人產權了。“空著交稅、出租交稅,自住還得交稅!我們上當了!”業主們如夢初醒。
融信銷售:“有業主已經轉好了”
據業主們匯總統計,融信海上城一共7棟4000多戶的樓房里,有近1400戶的房屋是以企業產權銷售出去的。這些購買企業產權的市民,大多不是企業家、老板,而是普通的工薪階層。
截至目前,融信海上城的房屋仍然在銷售中。近日,導報記者以購房者的名義,前往融信海上城。售樓小姐熱情地推薦了兩套房源,一套是個人產權、一套是企業產權,“企業產權的房屋,我們可以申請優惠,現在整個樓盤也沒剩下幾套了。”售樓小姐說。
維權的業主們這時也在小區外和銷售人員交涉。導報記者詢問,企業產權的房屋和個人產權有什么不同?售樓小姐稱:“企業產權要繳稅,個人產權不用。”至于企業產權是否能轉為個人產權,售樓小姐說:“現在還在協調,要走法律程序。”
但在4月29日,業主們在融信海上城銷售處,要求轉為個人產權時,在一段視頻中融信海上城的銷售經理程某仍然向業主們承諾:“政策是允許的,我都給你講得很清楚了,也有業主轉好了!”
“融信以企業的優惠向政府拿地,再把工薪階層的購房者包裝成企業主,以各種不誠實的套路進行銷售,賺取了這中間的巨額差價。”業主周先生說。“融信公司一方面以優惠讓利為導向,推薦引導購房者注冊空殼公司。另一方面,融信銷售人員向購房者許諾企業產權今后可以轉化為個人產權。”業主們表示要維權到底。
5月29日,導報記者就業主反映的事情,多次致電融信廈門事業部總經理龍先生,電話并未有人接聽。隨后導報記者撥通了融信集團一位張姓經理的電話,張經理表示不便回應,并將導報記者的采訪要求轉告龍總經理。隨后一位自稱是“融信企劃工作人員”的女士給導報記者回電,說“我們公司對媒體有專門的發言人,會跟你們聯系”。但截至導報記者發稿時,融信方面并未就業主反映的事件,對媒體進行解釋。
部門回應
涉及問題已高度重視
近日,導報記者就融信海上城業主反映的問題走訪了相關部門。海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科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依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企業注冊程序已大大簡化。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營業執照的發放進行的是“形式審查”,即對當事人提交的書面材料進行合法性審查,只要書面申請材料、身份信息材料等信息合法,并且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注冊條件,他們都會予以許可并頒發企業營業執照。而對于申請營業執照的目的、申請人主體的個人身份職業等背景信息,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無權進行審查,即無權進行“實質審查”。
該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頒發營業執照的行為都是嚴格依法辦事,至于融信海上城個人業主“被注冊公司”的情況,由于其形式上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因此他們的營業執照符合法律規定,但其背后深層次的原因,有待其他部門進行調查。
導報記者同時采訪了廈門市國土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認為,融信海上城的用地屬性、樓盤銷售對象在當時的用地審批中都有具體規定。該項目屬于招商產品,產品基于其特殊性,部分戶型和房源只能面向企業用戶銷售。她表示,具體還需依據業主和開發商的合同約定。至于開發商的促銷手段和這些營業執照的取得,將向上級進一步反映。
據悉,融信海上城部分業主反映的這一問題,已經引起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中,導報記者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
律師說法
四問業主“變”董事長
1問:業主“變”董事長,是否合法合規?
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律師說,讓業主成為“董事長”表面合法,但實際上并非業主本意,有的“空殼公司”也沒實際經營,違反了建設、銷售此類房產的本意,或涉嫌違規銷售。
2問:企業產權,有何隱患?
福建凌一律師事務所林志銘律師指出,個人購買商品房和企業購買商業用房,承擔的義務是不一樣的。個人購買住宅目前不需要繳納房產稅,企業購買商業用房需要按年繳納房產稅。
林敏輝律師說,這樣做的隱患很多,不僅會使業主為該企業繳納各種稅,增加業主的負擔,另外房產年限也可能不同。
3問:企業產權,能轉到個人名下嗎?
怎么把公司產權的房子,轉化為個人產權的房子?林敏輝律師說,企業產權要轉個人產權,在物權法上是沒有障礙的,只要通過買賣或贈予的方式,就可以把產權過戶到個人名下。
但是,從融信海上城業主反映的情況來看,該項目有特殊性,部分戶型和房源面向企業用戶銷售。如果在土地出讓的時候對購房資格預先有了設定,那么企業產權要轉到個人名下,還是有障礙的。
4問:業主“被董事長”,該怎么維權?
林敏輝律師認為,如果業主反映的情況屬實,開發商確實隱瞞部分事實,使業主陷入錯誤而購買,業主可以要求撤銷房屋買賣合同,但是,最后是否能撤銷要由法院認定。
購房者要怎么避免遭遇這種“被董事長”的情況?林敏輝提醒說,購房者在買房時遇到房地產公司推出的各種優惠政策,一定要多去了解該政策的可行性,分析利弊,不能太過聽信銷售人員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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