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13日訊 (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飛揚/文 陶小莫/漫畫)夫妻鬧離婚時,老婆多做家務,竟然還能成為多分財產的理由?
昨日,海滄區法院發布了這樣一起特殊的離婚糾紛。最終,法官考慮到女方在婚姻當中付出更多,酌情判決女方多分財產,判女方可以分到夫妻共有房產的55%份額。
原告老王(化名)是一位76歲的老畫家,他的年齡比女方大了近25歲。據老王起訴說,他生病后雙方因遺產安排等相關問題發生矛盾,最終鬧分手。不過,女方并不認同這一說法。
鬧離婚七旬老漢,狀告五旬妻子
這對鬧離婚的夫妻是“因畫結緣”,夫妻二人年齡相差近25歲。2006年,兩人因為畫相知相識,最后相戀結婚。
近日,老畫家向海滄法院遞交了起訴狀,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的婚姻關系。另外,老畫家還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我們結婚后,共同生活期間無法融合,因夫妻感情破裂,雙方兩年前就開始分居至今。”據老畫家起訴說,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包括一套位于海滄區的房產,還有一輛小轎車。他起訴稱,房產和轎車都應當對半分,就是一人分50%份額。因為小轎車目前由被告林女士持有,所以,老畫家要求林女士補償相應份額給他。
另外,老畫家還要求女方歸還他的婚前個人財產,就是他在婚前收藏的一幅名家的畫作,這張畫價值不菲。
不過,開庭時,老王又當庭申請撤回要求被告歸還這幅畫作的訴求,法院當庭口頭裁定準許其撤回這一訴求。
據了解,老王夫妻雙方均系再婚,婚后未生育。老王前幾年因患有高血壓、重度脂肪肝、腎囊腫等疾病就醫,后來住院治療。而且,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雙方年齡差異及其他矛盾,確實存在分居兩年以上的情況。后來,老王搬到兒子家居住。
分財產夫妻共有財產,該不該對半分?
分居期間,雙方因為誤會還報了警。原來,有一次林女士從外地回廈門后發現家中物件少了,不是與丈夫老王聯系,而是報警稱家中“被盜”。
不過,后來警察了解發現這起事件并非盜竊,而是家庭糾紛。可見,當時兩人關系不和,互不聯系,而且,老王當時也向警察聲明正在委托律師處理離婚事宜。此后,老王與林女士雙方并未和好。
為何起訴鬧離婚?對此,老王起訴說,他年老多病,在他生病后,雙方最初是因為遺產安排等相關問題發生矛盾。后來,他因為身體不好,又無人照顧,只能搬到兒子位于廈門島內的住處,由兒子照料日常生活。
面對老畫家的離婚訴求,被告林女士卻不同意離婚。她回應說,雙方因畫結緣,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分居并非緣于感情不和,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因此,她不同意離婚。
另外,林女士提出,老王手中還有很多書畫作品,也屬于夫妻共有財產,應當拿出來分割。所以,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林女士提出要求分割夫妻共有的書畫作品及債務共計822.23萬元。
不過,在法院通知林女士繳納訴訟費用后,林女士并未繳納,隨后她向法官明確表示自己將“另案處理”關于這部分價值800多萬元書畫作品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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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判決男方分45%,女方分55%
海滄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當中,原告和被告雙方感情基礎較好,但后來確實存在分居的情況。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雙方的年齡差異及其他矛盾,最終導致分居。自數年前老王搬到其子家中居住后,雙方關系不睦,互不聯系。而且自此之后,雙方未再次和好,老王的日常起居由其子照料。從日常經驗來看,老王與林女士雙方年齡差距25歲,現在老王是“年逾七旬且身患多種疾病需要照顧的老人”,雙方分居且互不往來,不是擁有正常夫妻感情夫妻的做法。
因此,可以認定,老王與林女士雙方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所以,法院對老王的離婚訴求予以支持,并就雙方房產、車輛等財產進行依法劃分。
近日,海滄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支持老王與林女士的離婚訴求,不過,判決林女士多分一些財產。
最終,判決認定,夫妻共有的登記在林女士名下的轎車歸林女士所有,林女士支付老王補償款2萬元。另外,夫妻共有房產老王占有45%份額,林女士占有55%份額。駁回老王其余訴訟請求。
法官說法
多做家務,為何多分財產?
“在婚姻當中,如果女方付出很多,協助男方成就事業,那么,離婚時女方可以酌情多分財產。”法官說,本案老王與林女士雙方因書畫而相識繼而相戀,雙方感情基礎較好,老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創作書畫作品,雙方共同度過一段美好的時光。但是,因雙方年齡差距大,老王步入老年后,雙方因生活問題而發生矛盾,并進而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現在,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已超二年,且經法院多次調解無果,老王也已年老多病,但其仍強烈要求離婚。因此,法院對老王的離婚訴求予以支持。
為何判決女方多分財產?對此,法官分析說,考慮到雙方結婚十多年,林女士在結婚后沒有外出工作,留在家中全職照顧老王,而且悉心照顧多年,還幫助老王聯系書畫參展并處理相關事務。正是林女士的日常照料和多年付出,使得老王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能夠創作大量書畫,這些書畫也價值不菲。而且,離婚后,老王仍可創作書畫作品,但林女士卻再也無法分享相關成果。
因此,在分配現有夫妻共有財產時,可酌情對林女士予以適當照顧。所以,法院酌定訟爭房產老王占有45%份額,林女士占有55%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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