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乃玲圖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黃綺)辦公室里,一名八旬老人在此煮飯、居住、祭拜。去年下半年,廈門某漁業公司里出現了這樣一幕。原來,老人的兒子是位船長,從事遠洋捕撈,在馬紹爾群島作業期間,不幸患上肝炎,幾經救治最終身亡。家屬和公司因賠償問題僵持不下,求助鷺江司法所。 船長患肝炎身亡 阿輝(化名)是某漁業公司的一名船長,從事遠洋捕撈作業。前年,阿輝受公司指派隨船出海至馬紹爾群島從事金槍魚捕撈作業。去年6月,在即將完成兩年捕撈任務之際,阿輝因身體不適在當地醫院就醫,初步診斷為肝炎。 因當地醫療條件有限,經家屬和公司協調,阿輝于10天后經斐濟、香港輾轉回到廈門,被確診為病毒性肝炎導致的肝衰竭。為了治病,家屬先后將其送往福州、上海接受治療。遺憾的是,去年8月底,阿輝還是因病去世。 阿輝家屬認為公司得為阿輝因病去世負責,公司則堅稱自己沒有過錯。因公司態度堅決,阿輝家屬多次至公司討說法,并在辦公室煮飯、居住、祭拜,一鬧就是半個多月。然而,公司始終認為己方無過錯。 雙方爭執不休 僵持許久后,阿輝家屬向鷺江司法所提出了調解申請,調解員當即進行了詳細了解。 家屬認為,阿輝所患肝炎是因感染罕見病毒引起,兩次送福建省衛生防疫站檢驗均無法查明病毒,懷疑是在馬紹爾當地感染的病毒。發病后,公司未采取緊急救治措施就近在美國治療,反而因成本問題,屢次更改航線。“公司甚至還以合同期將滿為由要求阿輝隨船歸來,阿輝因此錯過了最佳治療時間”。在家屬看來,這是導致阿輝死亡的最主要原因。 對于家屬的斥責,公司有些委屈。公司方說,自阿輝出現病癥開始,公司當即主動安排就醫;手續辦理期間遭遇美國領事館簽證系統崩潰,為避免進一步延誤,公司轉向中國大使館申請簽證,結果又遭遇航班延誤,幾經周折才回到廈門。公司認為,未能第一時間治療是因為遠洋捕撈的客觀條件、簽證系統癱瘓、航班延誤等多種綜合因素導致,公司對阿輝因病死亡并無法律上的直接過錯責任。“如果家屬能立即撤出公司辦公室,公司愿意支付少量人道主義撫慰金。”公司表示。 調解員梳理癥結 調解員迅速梳理了雙方爭議的癥結并給出意見。調解員告訴雙方,阿輝致病原因在醫學上無確切證明,是否在當地感染無從考究,目前只能歸結于自身原因;其次,在是否及時治療問題上,公司第一時間送阿輝至當地醫院就診,安排回程時雙方雖有分歧,但最終還是采納了家屬意見。阿輝歷時10天回到國內,與簽證系統崩潰等客觀原因有關,不能說是公司有意拖延。 調解員也向公司方強調,阿輝的死是自身原因、現有醫療條件、就醫時間等綜合所致,公司確實沒有直接過錯責任,但遠洋捕撈有其特殊性,也決定了作為船員用人單位,應該對船員承擔不同于一般企業的保障義務。根據我國《船員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對船員負有健康保障的責任,同時,作為企業正式職工,阿輝本身就應當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因此公司應當對陳某的死亡給予一定補償。 雙方同意就賠償問題進行商談。家屬給出索賠94萬元的法律依據,調解員提出適用有誤,逐條分析。至于公司方,調解員提出,據相關法條,僅非因公死亡待遇就可達數萬元,公司過分“攤牌”易引起家屬誤解。 經兩三個月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協議,由公司一次性補償阿輝家屬1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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