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出軌離婚僅一成 另有父母過多干預 “小三”“外遇”等飽受社會詬病,有人將其視為婚姻家庭之大敵。但從數據上看來,真正因婚內出軌而導致離婚的占比約一成,更多的婚姻還是被瑣事擊垮。 一成左右的案件中有當事人一方主張對方存在婚內出軌行為。法官分析,主要原因有四:一是部分夫妻本身道德觀念不強,追求婚外刺激或新鮮感;二是家庭矛盾積壓,未能及時有效化解;三是夫妻雙方發展不同步,雙方差距越來越大,漸行漸遠;四即異地工作、分居、工作事件等不同步,限制了雙方的溝通交流。 另外,統計數據顯示,約有35%的案件當中,至少有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父母存在較大意見。 縱觀這些離婚案件,法官發現,部分父母缺乏邊界意識,對子女婚姻生活橫加干預。作為子女,在親人面前往往無法理性地判斷問題,單方面站在父母一邊或簡單粗暴地各打五十大板,致使原本存在的問題未能有效化解反而更加激化。 “巨嬰”“媽寶”等現象也值得重視。不少成年子女對父母依賴較重,難以做到思想獨立、經濟獨立,凡事請示、匯報父母,財務上也嚴重混同,使得與配偶之間無法形成獨立有效的生活規則和溝通機制。據介紹,離婚訴訟中,父母指導成年子女采取何種離婚策略、成年子女帶父母出庭、調解時征詢父母意見的現象并不少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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