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滄法院 今年首次公開審理 涉嫌惡勢力犯罪案 廈門日報訊(記者 譚心怡 通訊員 海法宣)昨日,被告人江某民涉嫌敲詐勒索、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在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法院第三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江某民原系廈門市海滄區(qū)海滄街道海滄社區(qū)居委會主任,這是海滄法院今年首次公開審理涉嫌惡勢力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江某民犯敲詐勒索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2015年9月,江某民為顏某川、馬某玉等人(均已判刑)開具對接廈門太古冷鏈項目一期工程的介紹信。同年10月,施工方中建三局將該項目房建工程的土建和地材分包給廈門中誠實建筑勞務公司,該公司又將其中的沙石供應等分包給海滄村村民黃某馬。同年11月初,該工程開工后,顏某川、馬某玉等人為做工地地材,以言語威脅等方式到現(xiàn)場阻撓施工。在得知地材供應由黃某馬分包后,馬某玉電話質(zhì)問江某民是否還有給其他村民開具介紹信,被告人江某民否認并指示馬某玉讓施工方先停止施工,談好以后再施工。隨后顏某川等人繼續(xù)阻撓施工。中建三局被迫向顏某川等人支付地材抽點費35萬元。同年11月30日,顏某川在收到一期地材抽點款20萬元后將其中3萬元轉(zhuǎn)至江某民賬戶。被告人江某民明知該3萬元系顏某川等人抽點所得,仍予以收受。 2015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江某民在擔任廈門市海滄區(qū)海滄街道海滄社區(qū)居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負責社區(qū)事務等職務便利,通過推薦村民參與轄區(qū)內(nèi)的工程項目為其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賄賂款共計104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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