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勁超制)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廈法宣)近日,廈門中院盤點了2015年至2018年的離婚訴訟案件,對外發布了一份調查報告。其中,部分數據看似有意思卻又引人深思。
70后80后壓力大
成離婚訴訟主力軍
全市法院2015年至2018年數據顯示,離婚訴訟糾紛一、二審案件收案數一直處于較高水平。2015年至2018年,一審新收數分別為1750件、1788件、1710件和1747件;二審新收數分別為126件、110件、132件、126件。收案數和結案數總體平穩。
隨著70后、80后年齡的增長,這兩個年齡段的群體面臨的工作、經濟、家庭關系等方面困難比其他年齡多,矛盾多積多發,成了離婚訴訟的“主力軍”。據統計,至少一方當事人為80后的案件占六成,至少一方當事人為70后的案件占近四成。
值得一提的是,現今社會,婚姻家庭中的女性也不再是隱忍的婦女形象。全市離婚訴訟案件中,原告為男性的離婚訴訟案件約占35%,原告為女性的約占65%。
廈門中院解釋,這與現代女性獨立意識及維權意識的增強有關,她們更注重婚姻質量,不委屈、不將就;同時也反映了女性在婚姻家庭中更易受傷害,她們生性較為敏感,部分女性更承擔著來自家庭和職場的雙重壓力。
此外,因婚前缺乏了解最終走向離婚的夫妻也不少,此類案件數占了近兩成。雙方多因戀愛盲目、父母催婚、意外懷孕等草率結婚。通常婚前認識不超過半年,熱戀掩蓋了彼此的毛病、缺點,也未能一起經歷風雨,很容易一拍兩散。
另外,近四成案件中,都有分居情況。有些夫妻因工作原因不得已分居,有些則是矛盾積累到一定程度后分居。分居情況下,雙方缺乏溝通,極易導致離婚。
因出軌離婚僅一成
另有父母過多干預
“小三”“外遇”等飽受社會詬病,有人將其視為婚姻家庭之大敵。但從數據上看來,真正因婚內出軌而導致離婚的占比約一成,更多的婚姻還是被瑣事擊垮。
一成左右的案件中有當事人一方主張對方存在婚內出軌行為。法官分析,主要原因有四:一是部分夫妻本身道德觀念不強,追求婚外刺激或新鮮感;二是家庭矛盾積壓,未能及時有效化解;三是夫妻雙方發展不同步,雙方差距越來越大,漸行漸遠;四即異地工作、分居、工作事件等不同步,限制了雙方的溝通交流。
另外,統計數據顯示,約有35%的案件當中,至少有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父母存在較大意見。
縱觀這些離婚案件,法官發現,部分父母缺乏邊界意識,對子女婚姻生活橫加干預。作為子女,在親人面前往往無法理性地判斷問題,單方面站在父母一邊或簡單粗暴地各打五十大板,致使原本存在的問題未能有效化解反而更加激化。
“巨嬰”“媽寶”等現象也值得重視。不少成年子女對父母依賴較重,難以做到思想獨立、經濟獨立,凡事請示、匯報父母,財務上也嚴重混同,使得與配偶之間無法形成獨立有效的生活規則和溝通機制。據介紹,離婚訴訟中,父母指導成年子女采取何種離婚策略、成年子女帶父母出庭、調解時征詢父母意見的現象并不少見。 |